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三级以下(含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商品住宅销售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使用和规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住宅产业化相关政策、指标和规划;负责住宅产业化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经验推广;指导各县 (市、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