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0-00024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综合,政务
  • 2020-06-03
  • 2020-06-03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19年,我局在郑州市委市、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现将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城市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部分市政公用、城区河道等管理养护职责,以及行使重大、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机关行政编制134名下属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为具体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任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全供编制475名。委托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市城区河道管理处两家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共有执法证人员470名,2019年办结并报备行政许可2324件行政处罚353件。

二、行政权责清单的调整、公布情况

目前,我局已梳理系统内行政权责清单事项共有1084项。其中,行政强制清单共计7项;行政审批共计13项;行政检查66项;行政处罚共计998项,其中市级行使行政处罚645项;我局通过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完成权责事项公开

三、“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工作

对“互联网+监管”平台涉及的470名执法人员,我局完成全部人员信息录入;涉及监管事项主项73项,已覆盖47项,未覆盖项共26项,(处罚事项215项,因我单位无相应处罚卷宗档案,无法填报;检查事项2项,属于区级监管职权,因系统设置可能存在不一致,无法填报),具体相关情况已向大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说明。对于相关监管事项的录入存在录入事项和季度备案事项不一致的情况,目前我单位行政处罚卷宗主要涉及建筑垃圾、扬尘污染、餐饮油烟、及部分住建领域,一方面由于主要处罚事项与监管事项中处罚事项并不相匹配;另一方面有些监管事项的录入,需要处罚事项编码与检查事项编码相互一致,我单位虽负责相关事项的处罚,却无相应检查监管权,无相应检查事项编码,无法进行录入工作。

四、执法保障情况

一是配足执法装备。我市强化执法记录仪配备,要求每名执法人员人手一台,明确执法记录仪、手持电台使用规范,做到下车即开执法记录仪,时刻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2017年以来,我市城市管理执法服装、执法记录仪、手持电台、执法车辆和标志标识等逐步实现统一。同时,提高无人机、全景车载视频实时监控等技术在城管执法领域的运用,打造一支智能化、现代化的执法队伍。执法纪录仪基本能满足工作需要,已配备执法车辆43辆,仍缺口55辆;二是积极推行“四位一体”的司法保障先进经验。在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设置“公安警务室”、“执法公证服务室”、“法律援助服务室”、“行政调解室”、“城管巡回法庭”。目前,郑州金水区探索增加“城管检察室”,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三是加强管理和执法衔接配合。出台了《郑州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边界及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郑城改〔2018〕1号),进一步明确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规范案件移交程序、理顺各部门间工作衔接。

五、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

我市制定《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2018—2020“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强转树”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城市管理系统职工运动会,激发“坚韧不拔、务实重干、创新进取、忠诚担当”的城管精神;开展城管执法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征文比赛活动和道德讲堂,局机关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局系统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模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附件: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单位
市与市辖区执法层级设置
推进“局队合一”情况
执法队伍情况
执法人员持证情况
基础保障建设情况
案件办理
执法层级
市级派出机构数量
是否实行
改革前
改革后
有证人员数量
无证人员数量
执法纪录仪
执法车辆
办公场所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行政许可(件)
行政处罚(件)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两级执法
0
未实行
8
2
470
40
497
43
基本满足
2324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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