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38/2017-00027
  •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年报
  • 2017-03-22
  • 2017-03-22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以来,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认真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将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与执法、消费维权等工商行政管理基本工作,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一)组织机构设立及人员配备情况。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凤军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杜园红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持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地进行答复,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和答复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稳妥处理疑难信息公开申请,完善争议化解机制,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商会审机制,及时发现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研究。

(三)深化政务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主动推进社会公众对工商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指出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对涉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的文件《关于印发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工商办字〔2015〕220号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等,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市局外网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政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抓好12315消费维权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国家工商总局清理后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推进网上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工作,并对违法市场主体的处罚决定予以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29 件,均在规定时间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出现2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两起案件均为申请人对信息公开复函不服。两起案件的复议结果,均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全年未出现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和信息获取的便捷性、高效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将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制度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促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切实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优化平台搜索功能,方便群众了解、获取我局政府信息。

(五)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水平。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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