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司建字〔2019〕7号 签 发 人:张江涛
办理结果:
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B(2019)194号建议的答复
冯煜代表:
感谢您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切实把家庭教育落在实处的建议”收悉,郑州市司法局结合部门职责,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多年来,国家对教育领域立法高度重视,先后出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教育行业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加强和规范,但在家庭教育方面确实存在立法滞后情形,对家庭教育的法定主体、方式方法、有关权利和义务、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无法可依,造成家庭教育工作推行不顺、普及不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管理制度不健全,部门监管缺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家庭在教育体系中应有的重要作用,需要通过加强立法予以加强和规范。
郑州市作为具有立法权的省会城市,按照《立法法》相关规定,地方立法权限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的事项,无法就家庭教育方面进行专题立法。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络,加强对家庭教育制度建设方面的立法调研和论证。在我市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中涉及到家庭教育问题的,作为重点条款加强规范;在有权立法机关征集立法建议或者就家庭教育立法进行征求意见时,市司法局将会同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立法程序提出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立法建议,积极参与和研究立法征求意见工作,依法推进家庭教育规范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政府立法工作关心和支持,并希望继续指导我们的工作。
2019年6月11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司法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王海超 联系电话:67185363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察室
邮 寄:代表所在市人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