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17/2019-00072
  • 郑州市司法局
  • 综合,建议,提案
  • 2019-09-10
  • 2019-09-10
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法治环境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B(2019)208号议案的答复(郑司建字〔2019〕4号)

                                                 

孙会萍代表:

感谢您对郑州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法治环境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议案已收悉,结合我市目前开展的情况及市司法局有关工作任务,现对该议案答复如下:

2018年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郑州市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会议印发了《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郑发〔2018〕14号),该意见从加强政务环境、商务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城市环境建设等6大方面对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水平做了相关的工作部署,为确保《意见》相关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建立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成立综合协调组、政策衔接组、督查考核组和新闻宣传组四个功能组,并对照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以及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研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1+X”政策体系(郑办网〔2018〕85号)。

一、严打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能力水平

为全面服从服务于加快建设营商环境大局,严格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让中原更出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创优势、增实力、补短板、能抓住”的工作要求,牢树“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工作意识,市公安局出台了《郑州市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目前,共办理食药案件10起,刑事拘留56人,逮捕9人;办理环境案件47起,行政拘留30人,刑事拘留22人,逮捕5人;对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5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打击刑事犯罪质量的通知》《关于加强打击防范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通知》《关于加强打击犯罪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截至4月30日,全市共公诉“盗抢骗”犯罪嫌疑人704人;立侵权假冒案件18起,破16起,抓获22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在侦非法传销案件6起,逮捕1人,追缴赃款4000余万元。下一步将根据2019年度总体工作要求,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要严格依法规范使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各种强制措施,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小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二是要围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加强企业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切实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是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降费,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和收费项目,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全面推行出入境、交管、户籍类业务证照免费邮寄,确保该放的权力放到位、该管的事项管精准、能降的收费降下来。四是要跟踪研究共享经济、跨境电商、空港物流等新业态、新行业发展,从法律和技术层面提前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适用指导意见和风险防控措施。

二、科学制订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商事合同诉讼案件审判及执行率,大幅压缩破产案件审理时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为确保《意见》落到实处,市中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压缩合同诉讼案件办理时间和企业破产清算时间的工作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通过搭建平台,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强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建立健全“僵尸企业”府院协调联动机制,设立破产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对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提高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和小额程序使用率,对执行人员全员考虑,加快案件审理、执行进度,提高商事合同诉讼案件审判执行效率,压缩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及执行时间。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2018年的71.11天提升到2019年的53.3天,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由2018年的74.59%提升到86.25%。下一步,市中院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党组工作议程,强化对商事案件审理、执行期限的监管,坚持月例会汇报制度,进一步压缩案件审理执行周期,提升法律服务水准,为保障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营造一个公开透明、便捷高效、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三、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着力提供精准、便捷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职能,提供多元化便利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拟制定出台《郑州市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方案》,从公证服务、律师服务、基层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介入,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普遍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各类企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拓展公证在专利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拟制定《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供政策支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为“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依法促进危困企业改制、破产及重组;推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项目,研发法律服务新项目,组织律师开展知识产权巡回宣讲,为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保护制度,进一步维护企业经营管理者人身权、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创新权益;大力发展商事调解,拓展商事纠纷调解领域,推进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商事、金融、保险、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经济纠纷的快速高效解决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更便捷的解决途径;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法律实施、法治实践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融合;持续深化市律师协会与市人大法工委等的立法合作机制,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立法协商,为高质量立法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促进规则公平。

综上,我市在优化民营企业法治环境、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看来,尚有很多不足,您对我市优化民营企业法治环境、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的议案是非常必要的。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注重加强司法环境中立法建制工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2019年6月11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司法局             邮    编:4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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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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