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17/2019-00076
  • 郑州市司法局
  • 综合,建议,建议提案
  • 2019-09-10
  • 2019-09-10
关于加快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B(2019)048号建议的答复(郑司建字〔2019〕8号)

                                                           郑司建字〔2019〕8号                    签 发 人:司久贵

                                                                                                                  办理结果:

 

 

对郑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B(2019)04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罗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建议》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建议设立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专项,尽快设立我市“智慧司法”信息中心,并加大对司法行政信息智慧化建设的投入的建议非常好。这三条建议切中了当前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是我市目前面临的最紧迫和最薄弱的环节。近年来司法部和省司法厅不断推进信息化基础网络、数据中心、社区矫正、公证、法援、律师、监狱和戒毒场所安防数字化等应用管理系统和“12348热线平台”建设,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发挥,有效提升了公正执法和法律服务质量水平。但是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起步晚、积累少、基础薄弱,整体水平不高,严重制约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信息化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驱动传统工作模式转型,可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精确性,有效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和执法执业公信力。“互联网+”与法律服务紧密结合,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加公正普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快推进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战略性任务。

局党委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局党委书记司久贵、局长张江涛分别对该建议签署了具体落实意见和工作要求,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办理该建议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就具体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安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焦占坤牵头负责办理此项建议。为深入扎实地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书记司久贵、局长张江涛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有关业务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建设工作。

为做好议案办理工作,我局对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详细掌握了我市司法行政单位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摸清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今年5月份,省司法厅适时下发了《“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对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体系建设作出了统一的安排和部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科技思维和问题导向,树牢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一盘棋”的思想,经过三年的努力攻坚,建成全系统信息化硬件支撑体系;建成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心、应急指挥体系;建成涵盖行政立法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协同管理平台;建成涵盖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刑事执行管理平台;建成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三台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涵盖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协同的“一站式”政务管理平台。通过持续整合优化、积聚发展,全面构建数据汇聚、信息共享、综合集成、业务协同、应用融合、服务集聚、建设集约、管理高效的河南“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在三年内逐步建立:“一个云平台”、“两个中心”、“四大支撑体系”、“六大业务系统” 一是建设“一个云平台”。即依托省政府政务云和自建专有云,建设全省“法务云”工作平台。二是建设“两个中心”。即构建全省司法行政数据中心和各级指挥中心。三是构建“四大支撑体系”。即建设网络硬件支撑体系,建设标准规范支撑体系,建设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运维服务支撑体系。四是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保障与政务管理等六大类业务系统建设。

在任务分工上省厅负责统筹组织全系统云平台、数据中心、指挥中心、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体系、运维管理体系、云视讯平台、加密网和数据汇聚及业务迁云等基础性、全局性、系统性建设任务,具体由省厅信息化工作处负责承担。各市、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负责统筹组织本区域信息化硬件支撑体系建设和视讯终端、智能移动终端配备工作;负责指挥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智慧社区矫正中心”、“智慧司法所”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为信息化应用提供支撑;市司法局负责本单位和市属戒毒所的加密网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司法厅《“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原则、工作任务和建设方案。我市司法行政信息智能化建设是省司法厅实施方案的补充和完善,一是尽快完成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硬件支撑体系建设任务,二是尽快完成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社区矫正等重点基础应用系统的建设任务,三是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和业务需要建设郑州市司法行政数据分析研判中心,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领导决策、社会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有力地技术支持,为“智慧司法”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针对建议提出的三个问题,我们将与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就建议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建设方案,争取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求通过我们的努力切实办好建议所提出的问题。

现将答复送上,请审阅。

一、设立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专项和尽快设立我市“智慧司法”信息中心有关问题

我局将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需求,按照业务数据全面覆盖、分散采集、集中管理、层级共享的要求,在省司法厅数据中心建成的基础上,汇聚整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数据,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数据的统一管理,形成存储物理集中、应用逻辑分散、全局融合共享的一体化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开展全面依法治市、法治保障和法治建设研判评价、社会矛盾风险感控、行政立法分析评估、行政执法监管研判评估、监狱安全风险分析、狱(所)情犯情案情分析、服刑人员及戒毒人员行为分析和教育改造成效分析、法律执业信用评价分析、法律服务资源和质量评估、社会矛盾纠纷预测评估和社会综合治理研判等大数据分析模型研究和示范应用,形成大数据分析和智能研判能力,实现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态势总体把控,提升全系统法治保障和社会治理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态势感知、资源调配、科学决策等提供精准数据和参考模型。

我局将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讨论设立我市“智慧司法”数据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形成科学有效的建设方案,在此基础上报请市发改委设立“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专项,争取获得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和社会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供必要保障。

二、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问题

积极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和协调,修改完善“司法支出”预算科目,按照不低于信息化软件和硬件资产10%的标准,把信息化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经费保障范围。要建立长效的信息化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水平。制定、完善司法行政机关有关经费保障政策,逐步建立长期有效的动态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水平。

以上是我局的答复意见,请罗丽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2019年6月14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司法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孟  浩                   联系电话:67663158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察室

邮    寄:代表所在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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