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0-00352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议提案
  • 2020-08-14
  • 2020-08-14
关于民营企业吸纳就业问题建议的答复意见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556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55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道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民营企业吸纳就业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郑州市各级人社部门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通过稳定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服务,鼓励吸纳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一系列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吸纳就业。

一是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轻和降低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2020年2-6月,全市累计减免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529556.94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全免社会保险费473326.34万元,占到减免总额的89.38%。上半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共审批企业9527家,涉及资金约21.52亿元,预计全年完成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约40亿元。

二是统筹开展线上和线下招聘活动。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利用“中部就业网”等平台,通过线上咨询、线上报名、云招聘、视频预约及网络直播等方式,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服务。发布用工信息 18.9万余条,4.3万名求职者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6月份以来,有序开展线下招聘活动,组织400多家企业参加招聘会,提供1万多个就业岗位,初步达成就业意向1300多人。

三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市属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企业职工就业技能,改善企业就业结构,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4家网络学习平台可培训职业(工种)达到94个,实名注册培训人数2.8万余人。指导45家民营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完成2批次培训资金拨付约1600万元。开展以工代训,按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月200元培训补贴。率先启动实施“项目制”补贴性培训,先行拨付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资金,强化培训效能。

四是鼓励民营企业吸纳就业。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除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00元外,再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人数10人以上的,再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家政服务机构(企业)新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长三年的服务业岗位补贴。

五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贴息条件。申请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达到15%(省里是20%),其中在职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达到8%(省里是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财政给予贴息。进一步提高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5万元,高校毕业生不超过40万元(省里是20万元)。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出台了《关于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0〕14号),细化操作流程,修改疫情相关领域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书、提交资料清单等,便利企业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结合全市开展的“三送一强”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宣传,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册(页),提高了惠企政策的知晓率。今年上半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亿元,扶持自主创业601人,吸纳带动就业3048人。

企业是就业的源头,企业在,岗位就在,就业才稳。我们将持续落实好各项扶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系列政策措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欢迎批评、指正!非常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0年8月14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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