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20-00303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建议,提案
  • 2020-10-01
  • 2020-10-01
关于驱动工业遗存更新变革 助推郑州高质量发展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975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王玉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驱动工业遗存更新变革,助推郑州高质量发展”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0日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部署了统筹利用各类工业文化资源、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等主要任务,要求开展工业文化资源调查,梳理和挖掘工业遗产、工业旅游、工艺美术、工业精神及专业人才等资源,建立工业文化资源库;加强各类资源的统筹协调,推动资源的保护和开放共享,创新使用模式;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工业遗产名录和分级保护机制,保护一批工业遗产,抢救濒危工业文化资源;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工业遗产保护领域,合理开发利用工业遗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老旧厂房、设备等依法建设工业博物馆。

按照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7年向各省区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工业遗产认定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7〕455号),开展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并于2017年12月公布了第一批共11处国家工业遗产名单。随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于2018年3月、2019年4月、2020年4月开展了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目前全国共认定了102处国家工业遗产。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11月印发了《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国家工业遗产的定义范围、条件、认定程序、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等要求,确立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动态传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下一步工业遗存的保护利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二、我市工业遗产认定情况

目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三批102处工业遗产中,河南省仅有第一拖拉机制造厂、洛阳矿山机械厂两处被认定为国家工业遗产。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工业发展取得可喜成绩,2019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1%。随着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入提速阶段,如何推动发展工业文化,为我市工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提案中,您提出的关于郑州现代工业遗产保护“分级评定保护,条块结合工作机制,明晰改造提升标准,政府资金引导支持;提炼工业文化,讲好郑州故事”等问题和建议都非常必要且切实可行,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思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6月2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文物局、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了《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各老工业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打造“生活秀带”工作方案》,目前,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国资委、文物局等多部门配合,正在积极开展方案编制工作,探索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机制。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开展工业遗存调查、评估、认定,完善工业遗产档案记录,建立工业遗产数据库等工作,推动工业遗产科学合理保护利用,实现“工业锈带”到“生活秀带”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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