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73/2019-00046
  • 郑州市园林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9-06-06
  • 2019-06-19
郑州市园林局文明上网制度和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公共网络管理,规范上网行为,努力净化网络环境,树立网络文明新风,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文明上网制度和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规范上网行为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  

2. 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3. 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4. 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5. 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反动站点。    

6. 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7.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8. 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和使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进行私人聊天。禁止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网上赌博、看股票、看视频、听音乐等。    

二、严格追究责任

对被暗访发现的,或被举报并经调查核实的,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1. 对第1次违反规定的人员,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2. 对2次及以上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3. 对处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如本部门人员发生一次违反禁令的行为,处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向局党组写出书面检查;如本部门人员发生2次及以上违反禁令的行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处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对被暗访组暗访发现的,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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