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已经郑州市财政局批复,将现有关编报情况说明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拟定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
3、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
4、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项目管理、信用体系管理及动态监管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交易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
8、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9、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指导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10、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11、负责指导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
12、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和住房保障处、产权交易管理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物业管理处、房地产开发管理处、房屋安全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大厅和信息化处、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编制人事处、信访处、财务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纪检监察室、工会。
下属单位: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直属分局、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郑州房产信息中心、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郑州市房产档案馆、郑州市房产管理局建筑材料厂、郑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郑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其中共有9个单位编报部门预算,分别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机关、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直属分局、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郑州市房产信息中心、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郑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郑州市房产档案馆。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403人,其中:行政编制118人,事业编制279人,工勤人员6人;在职职工486人,离退休人员98人,实有车辆34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1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96万元(财政拨款50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2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00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1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6万元,项目支出558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础支出57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7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6万元;项目支出558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运行经费安排1459.9万元,其中:办公费878.5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89.5万元,交通费137.9万元,维修(护)费70.4万元,会议费19万元,培训费74.1万元,公务接待费28.7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购置费28万元,物业管理费119.6万元,委托业务费11.1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1296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6951万元,增加4345万元。增减原因:
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542万元(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增加49万元,新增预算单位房产档案馆增加303万元,房产信息中心增加71万元,监察队增加60万元,新增预算单位物业办增加225万元,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增加194万元,直属分局增加102万元,机关增加421万元,合计增加1425万元。2016年度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郑州市房地产抵押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列入局机关工资福利2967万元,2017年度调入项目经费单列,故较上年减少1542万元)。
二是对个人和家底的补助支出增加89万元。主要工资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还有是离退人员工资增加造成的。
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96万元。主要新增郑州市租赁市场管理处、郑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郑州房产档案馆3个预算单位;郑州市房产信息中心由差供单位改为财政全供单位、有的单位新进军转干部和召录人员等原因造成的。
四是项目支出增加4963万元。主要是在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项目列支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郑州市房地产抵押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4883万元,新增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维护费190万元;机房运转支出30万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购置费130万元;减少房屋所有权证购置费130万元;减少房产档案信息查询费125万元,减少信息中心专项1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去年115万元增加3万元,主要是新增预算单位郑州市房产档案馆车辆运行费6万元,新增预算单位郑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车辆运行费10万元;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减少公务接待费8万元,局机关减少公务接待费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5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3.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一)局机关
1、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单价0.42万元,数量12个月,共计5万元;
2、笔记本电脑,单价0.75万元,数量10台,共计7.5万元;
3、台式电脑,单价0.5万元,数量10台,共计5万元;
4、激光打印机,单价0.25万元,数量20台,共计5万元;
5、打印一体机,单价0.33万元,数量6台,共计1.98万元;
6、文件柜,单价0.07万元,数量20个,共计1.4万元;
7、沙发,单价0.23万元,数量10套,共计2.3万元;
8、办公桌椅,单价0.18万元,数量10套,共计1.8万元;
(二)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直属分局
9、硒鼓,单价0.01万元,数量200个,共计2.35万元;
10、纸张,单价0.02万元,数量200箱,共计3.7万元;
11、车辆保险,单价0.4万元,数量1个,共计0.4万元;
12、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单价0.22万元,数量1个,共计0.22万元;
13、车辆加油,单价0.66万元,数量1个,共计0.66万元;
(三)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14、其他消耗用品,单价30万元,数量1个,共计30万元;
15、车辆加油,单价11.6万元,数量1个,共计11.6万元;
16、计算机,单价0.4万元,数量5台,共计2万元;
17、打印机,单价0.16万元,数量5台,共计0.8万元;
18、办公家具,单价0.1万元,数量2套,共计0.2万元;
19、印刷、出版,单价0.0003万元,数量100000张,共计30万元;
(四)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
20、无碳复写纸,单价0.00005万元,数量400000份,共计20万元;
21、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单价0.72万元,数量7个,共计5万元;
22、印刷、出版,单价0.00005万元,数量200000份,共计10万元;
(五)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
23、其他消耗品,单价4.5万元,数量1个,共计4.5万元;
24、纸张,单价4万元,数量1个,共计4万元;
25、出版、印刷,单价4万元,数量1个,共计4万元;
(六)郑州市房产档案馆
26、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单价4万元,数量1个,共计4万元;
27、印刷、出版,单价8万元,数量1个,共计8万元;
28、其他专用设备,单价25万元,数量1台,共计25万元;
29、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单价2.4万元,数量1个,共计2.4万元;
(七)郑州市房产信息中心
30、其他服务,单价2.3万元,数量1个,共计2.3万元;
31、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维护,单价190万元,数量1批,共计190万元;
(八)郑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32、其他消耗用品,单价0.3万元,数量10个,共计3万元;
33、纸张,单价0.02万元,数量150箱,共计3万元;
34、印刷、出版,单价0.001万元,数量1600本,共计1.6万元;
35、印刷、出版,单价0.00008万元,数量80000张,共计6.4万元;
(九)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
36、《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购置费,单价0.0005万元,数量264000份,共计130万元;
37、纸张,单价0.025万元,数量320箱,共计8万元;
38、印刷、出版,单价0.0001万元,数量107300个,共计10.7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