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冬 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夏 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0371-67186089
传真号码:0371-67186089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市委北院
邮政编码:450000
电子邮箱:zzsjrb@126.com
二、提出申请
填写《郑州市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郑州市金融工作局信息公开页面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收费标准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