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86/2020-00016
  • 郑州市水利局
  • 批准服务
  • 2020-04-24
  • 2020-04-24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申请条件:在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工程建设。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行使内容:对在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审批。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7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窗口接收申报材料,如所交材料齐全,签发《受理回执单》; 2.审核:市水利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3.办结:作出决定,印制许可文件或制作相关文书;对于不准予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通知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填写在线表单和上传电子化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2.预审:受理人员通过后台系统接对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预审,预审合格进入受理程序,预审结果实时反馈;   3.受理:审批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通过后台系统对申请材料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告知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4.窗口核验:决定后,申请人需持纸质材料(和提交的电子材料保持一致)前往办事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人员对纸质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关键要素核查审查后,现场发证或予以办结。

办理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路北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所有受理窗口    

咨询地电话:一、固话咨询:0371-67721196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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