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6247592/2018-00066
  • 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企,企业,普法
  • 2018-06-26
  • 2018-06-26
  • 通告
  • 郑国资〔2018〕67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

现将《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22日


                                                     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

                                                       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结合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和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郑州市“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治市〔2016〕2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及其工作责任,现就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普法主体责任,推动各责任主体在履行好内部普法责任的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共同责任清单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作为普法责任主体,应承担下列普法工作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以及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制定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与国资系统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落实。

(三)健全完善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抓好国资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

(四)制定国资系统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

(五)加强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汇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参加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三、具体责任清单

(一)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

1.加强对监管企业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监管企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纳入普法重点对象,指导企业建立学法考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企业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指导督促企业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学习计划,通过组织培训、宣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2.推动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丰富企业法治文化生活,利用文艺作品、宣传阵地、企业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深入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4.完善企业法务部门职责,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严格实施法律审核制度,促进企业法治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效融合,严控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5.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国务院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市政府国资委“1+N”配套文件精神等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市管企业

1.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纳入普法重点对象,建立学法考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方面。制定并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宣讲、竞赛等多种方式,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强化干部职工依法治企意识。

2.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丰富企业法治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具有企业实际和特点的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以深入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持续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4.完善法务部门职责,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落实法律审核制度,促进企业法治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效融合,严控投资决策和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5.认真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国务院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市政府国资委“1+N”配套文件精神等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意识。

四、组织实施

(一)各普法主体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大人员、经费、物质保障,对本系统(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纠正,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市国资委是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监督主体,要在市国资委领导下,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研究制定考核办法,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普法责任。

(三)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可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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