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9-00412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8-30
  • 2019-08-30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198号提案的答复

王旭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及郑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安排,到2020年,我市学前教育工作要达到四项目标:一是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二是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三是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四是大幅减(免)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幼儿保教费。根据工作安排,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幼儿园公办占比,解决如公办园入园难问题:

一是出台配套小区相关政策。出台《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2份文件,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分类治理无证办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二是2019年新增100所公办幼儿园。市政府将根据各县(市、区)政府基础调研情况,把2019年新增100所公办幼儿园的发展任务列入重点民生实事,将发展目标分解到县(市、区),设立工作台帐,建立专人专班,通过周例会、月上报、季公布的方式着力推进,确保实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的目标。

三是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根据郑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我市今年将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拟新建幼儿园30所,已列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

四是规范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按照相关文件,建立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配套幼儿园由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相关治理工作正在开展中。

五是促进内涵提升。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大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继续实施幼儿园达标升级奖励工程、幼儿园帮扶工程、一日保教活动优化工程、十佳民办幼儿园创建工程,对通过市一级、市示范、省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的民办幼儿园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对“十佳民办幼儿园”每园奖励5万元,大力引导倡导幼儿园规范发展和内涵提升。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学前教育将会更加规范有序、科学健康地发展。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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