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0-00161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农业
  • 2020-02-26
  • 2020-02-26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

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全面部署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对蔬菜、水果、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郑州市早在2016年10月已经开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同时将取得“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规范用标视同合格证,鼓励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打印的电子追溯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00多家企业使用了电子追溯码, 116家企业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36家企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3家使用有机农产品标志,所有猪肉屠宰场生产的肉品全部使用了检验检疫证明,部分蔬菜种植专业村使用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产地证明。通过这几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试行,进一步落实了生产者主体责任,强化了行业自律行为,有效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以全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业经营主体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行为。一是营造氛围。实时报道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共治氛围。二是加强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生产主体进行培训,进一步落实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形成他律自律相结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三是创新模式。在加强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积极探索构建以合格证为抓手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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