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9-00378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8-23
  • 2019-08-23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19)40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文学代表及代表团成员:

您们所提出的关于“加快普及农村高中义务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确实是目前农村教育存在和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关于加快普及农村高中义务教育方面需要给您说明的是:由于高中阶段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据了解,目前对实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有不同的声音,而且实行免费教育的地方也很少,如新疆地区、陕西宁陕县。当然,要实现普通高中免费教育,需要多部门配合联动,市教育局将根据省厅相关规定,加强同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结合教师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普通高中经费来源机制和成本分担机制。

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精神,于2017年制定了《郑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确保到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高中阶段教育,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一、加大经费投入,健全保障机制

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在省定标准基础上,确定市区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为3144元,县(市、区)属普通高中生均经费均不低于1200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为2100元;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动态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到2020年实现公办普通高中免费教育(中牟县、新郑市已实施高中免费教育,荥阳市计划实施)。

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着力解决普通高中大班额问题,制定《郑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学校建设规划(2017-2020年)》,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为一批薄弱学校购置设备,明确时间表和线路图,保证规划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到2020年全面消除普通高中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占比10%以下;指导县(市、区)全面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大市级各类专项经费向县区学校倾斜力度。加快中职学校资源扩充,坚持“成熟一所、备案一所”的原则,2018年秋季开学前,我市通过撤销、合并、兼并、划转、转型、共建等办法,整合弱、小、散的中职学校资源,将全市中职学校削减至60所左右,办学规模原则上达到3000人,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教学实验室、实训中心、实训基地和教学设施设备的投入,使教学工位与办学规模相适应,设备技术水平与企业生产实际对接。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师补充机制,适应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根据城乡统一编制标准的要求核定教职工编制,为学校及时补充配齐教师,全面做好高中阶段教师保障。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设立每年人均4000元的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多种方式开展高中阶段教师培训,力求向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倾斜,高标准完成国培、省培培训项目,分层次开展市级培训项目,指导县(市、区)和市直高中学校开展校级培训。完善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指导意见》(郑教财〔2017〕85号)要求,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完善中职教师准入、聘任、培训机制,聘请“双师型”教师或高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兼职任教,确保教师队伍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实施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资助计划,遴选一批优秀企业作为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完善市、县、校(企)三级职业教育科研教研体系,搭建专业技能工作室这一教师成长的平台。

二、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合理调控生源流向,完善市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市区所有初中的政策,分配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60%,鼓励五县市、上街区采取均分生源等方法,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招录办法。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完善招生管理办法,细化相关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提前招生,依法加强对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管理。统筹协调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中职招生目标责任制和督导评估机制。控制中招普职比例录取人数大体相当,严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对低于分数线的学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进一步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除应届初中毕业生外,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招生。

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整体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注重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统筹衔接,推动“教”“考”“招”形成育人合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课程中,遵循科学育人规律,推进育人模式变革。建立完善的课程体系,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课程,为学生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提供更加多元的选择与机会。全面加强教研工作,激励教师开展教研的积极性,促进课程有效实施。

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大力推动普通高中内涵化发展,探究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深入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在现有的7所省级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15所市级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示范校的引领带动作用,正在培育第二批郑州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校,着力建设一批“一校一品”特色高中群,在学校层面形成多样的学校文化与育人特色,在区域层面打破“千校一面”的办学模式,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不断推进郑州教育品质的持续提升。推动高中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坚持做好评价育人工作,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不断完善“政府层面的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和“以校为本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基本框架。高中阶段教育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主线,积极推进学业质量“增值评价”。

提升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水平。依据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调整规划,建立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建立优胜劣汰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启动第二轮专业技能工作室建设项目,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专业评估常态化机制,全面提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选取10所中职学校分批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到2020年,成立15-20个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主动接受行业指导。持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行业企业生产实践对接。

三、保障好三类特殊群体接受高中教育的权利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7%,生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按照规定免除学杂费、住宿费;民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参照同等类别公办学校。全面实施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的政策,加大对农、林、水、牧、地质等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使其至少掌握一种脱贫致富技能;从2018年秋季起,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并优先向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比例,使其享受到优质职业教育。 

解决好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大对市盲聋哑学校投入,保障盲聋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拟迁建郑州市盲聋哑学校,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和师资队伍的引进,提高其接收全市盲聋哑高中学生的能力。根据需要,继续开办特殊教育类职业高中(聋哑学生)、普通高中(盲生),开设有助于残障学生独立生活的家政服务、工艺品制作、园艺栽培、西餐烹饪和中医康复保健等课程,为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融入社会奠定基础。鼓励残疾学生参加中招考试,中招时对考生中的残疾学生,只要能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学校要一视同仁,予以录取。支持其他有条件的中职类学校招收残疾学生,接受适合个人发展的职业教育,保障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

妥善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高中教育。积极安置随迁子女参加中招考试,凡郑州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保证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高中教育的权利。入学后保证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班就读、同步发展”。

以上是郑州市在普及高中阶段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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