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27 发布机构: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一、《细则》修订的背景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5年8月,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印发;2016年12月,《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216号)和《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郑发〔2016〕12号)出台;2017年3月,《郑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郑政办〔2017〕61号)印发。为建立更加有利于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和运行机制,为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郑州市科学技术局结合2017年以来国家、省、市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要求,在总结了我市近年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借鉴成都市、武汉市、深圳市等城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郑州市技术转移补助实施细则》(郑科规﹝2017﹞2号)进行了修订。

二、《细则》修订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二) 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三)《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

(四)《郑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

(五)《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的说明

该《细则》共6章,分为18条。

第一章是总则。主要是说明了政策制定的依据,补助的对象和方式。

第二章是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际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等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针对不同补助对象,制定了相应的补助政策。

第三章是补助条件。申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资金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驻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工商税务关系在我市的企业;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实施地在我市;申请补助的技术转移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第四章是申报程序。阐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的申请流程。

第五章是监督管理。明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资金的使用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违反本细则规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是附则。明确《细则》的施行期限和解释权。

 

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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