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15-00017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软科学研究基地
  • 2015-03-05
  • 2015-03-05
  • 通知
  • 郑科〔2015〕18号
关于申报首批郑州市软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在全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决策支撑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全市软科学研究水平,按照“项目、人才、基地”并举的指导思想,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软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在全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决策支撑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全市软科学研究水平,按照“项目、人才、基地”并举的指导思想,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软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研究基地按照“公开、自愿”原则自主申报。凡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法人单位,可作为研究基地的依托单位,申请建设研究基地。研究基地可以是独立或非独立设置的研究机构。非独立设置的研究基地必须挂靠依托单位内的具体院、系、所、中心、部门等。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高起点、前瞻性的研究视野及相应实力。在所申报的研究领域方面,研究水平处于国内领先,且熟悉郑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近五年,研究基地负责人曾主持过至少三项市级及以上软科学研究项目,且参与郑州市重大事项调查研究。近三年,研究基地的研究报告被市级或以上单位采纳(需附应用证明)或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推广应用。郑州市新引进的科技服务业团队可不受软科学研究项目限制。

(二)具备高强度、持续性的科研投入。研究基地必须拥有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科研设备。申报研究基地的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承诺函,承诺给予研究基地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研究经费支持,或者由申报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经费比例予以支持。

(三)具有开放性、专业化的研究团队。进驻研究基地从事课题研究的专职人员一般不应少于6人,吸纳国内外高水平兼职人员不应低于专职研究人员数的三分之一,专职人员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组成。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对于承担过多项郑州市软科学课题、完成情况良好、已建立良好科研信誉的单位申报的研究基地予以优先认定。

三、建设方向和数量结合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决策新需求,根据调研情况,结合专家意见,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方向如下:  

(一)开放创新双驱动发展战略研究;

(二)创新型城市建设研究;

(三)科技体制改革及科技政策体系研究;

(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研究;

(五)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建设研究;

(六)郑州都市区建设研究。

软科学研究基地实行总量控制,坚持质量第一,突出重点。每个依托单位只能申报一个软科学研究基地,每个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方向,择优设立1—2个。

 四、基地建设和管理

(一)管理架构

1.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是研究基地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基地的申报受理、组织评审和考核评估,指导研究基地建设。依托单位负责组织研究基地推荐申报和具体建设实施、管理工作,制订并落实研究基地的具体建设计划,定期向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软科学管理部门报告研究基地工作情况。

2.研究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依托单位聘任。其主要职责为: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专兼职研究人员聘任、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与落实、运行经费筹集与使用管理、向依托单位和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软科学管理部门汇报工作。研究基地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软科学研究指导机构,学术委员会章程及组成人员报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备案,研究基地主任不能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二)运行机制

1.研究基地应把承担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产出针对性、时效性强的高水平软科学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作为研究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

2.研究基地每年向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至少报送一份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软科学研究主报告。在一个建设周期内,承担至少两项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每年至少有一项市级及以上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在研),或与市直合作单位合作(接收委托)开展软科学(决策咨询)研究;有不少于三个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或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应用或采纳;出版至少一部(软科学研究)著作;在国家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三篇(每年至少一篇)以上软科学研究成果。

3.研究基地应建立完备的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取得的研究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交流材料等)发表时,应将研究基地作为署名单位(之一);由研究基地经费资助的课题研究所取得的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和发表论文,须在著作、成果和论文封面显著位置注明“郑州市软科学研究基地项目”。

4.研究基地建设经费由依托单位和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共同投入,以依托单位为主。郑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中设立软科学重点项目,基地研究人员可优先申报,郑州市科学技术局以项目资助形式对研究基地进行支持,以郑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形式下达。研究基地依托单位应按照一定比例予以经费配套。依托单位要认真落实基地建设的经费投入。研究基地日常办公经费由依托单位据实核定安排,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研究基地要切实加强软科学研究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三)考核管理

1.研究基地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建设周期3年。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对研究基地每年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建设周期内组织一次评估。对未能通过考核、评估的研究基地酌情采取减少立项、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基地资格等手段,达到“以评促建”、保持研究基地创新性、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目的。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软科学课题研究成果及被采纳情况;

(2)研究基地团队建设情况;

(3)对外开展咨询服务情况;

(4)研究基地运转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研究基地出现以下情况,将予以取消资格并进行通报:

(1)研究基地依托单位未能有效履行建设职责,研究基地建设的保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2)研究基地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出现重大变化,不具备继续完成基地研究任务的能力;

(3)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出现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

(4)经费使用严重违反财政规定;

(5)其它严重违反本通知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3.依托单位要加强对研究基地的指导、检查和协调,积极解决研究基地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依托单位应根据本通知制订本单位的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备案。

五、评审程序

研究基地的认定实行专家评审制,由我市相关专家和有关决策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形式审查: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会议评审: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由专家进行初评;

(三)实地考察:对通过初评的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四)综合评估: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实地考察结果,确定拟进入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名单。

六、申报材料

申报郑州市研究基地须填写《郑州市软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并准备相关辅助材料,包括承担项目、研究报告、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应用证明等。申报材料要真实、规范、整洁。

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1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辅助材料一份(单独装订成册)报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法规处,并附带申请书电子版。

 

联系人:王霞丽

联系电话:0371-67181456  

电子邮箱:zzkjjf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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