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15-00021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创新创业综合体
  • 2015-04-09
  • 2015-04-10
  • 通知
  • 郑科〔2015〕29号
关于对全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运营工作第一季度考核的通知
按照《郑州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拟对第一季度全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开发区、县(市)区科技局:

按照《郑州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拟对第一季度全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综合体建设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规划(含选址、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配套公寓和服务设施等建筑面积)及建设手续办理情况;综合体主导产业定位情况;建设进度情况;

2.工作推进情况。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建设、部署推进、扶持政策制定、建设资金落实等情况。

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
二、方法步骤

考核定于2015年4月10日至4月23日进行,分三个阶段,共14天。其中,项目自查5天,集中考核6天,综合评定3天。

1.自查阶段(4月10日至14日)。各开发区、县(市)区对综合体建设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参考附表),并于4月14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市科技局创新创业办公室督查考核组。

2.考核阶段(4月15日至20日)。市科技局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区进行全面考核。

3.综合评定阶段(4月21日至23日)。市科技局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和各县(市)区自查情况,对各县(市)区进行综合评定,排出综合体建设工作推进名次,报市工业经济科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下发通报。

三、有关要求

各开发区、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考核工作。要通过总结考核,梳理建设进度,查找工作差距,改进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综合体建设运营各项工作。

附件:郑州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运营考评表

 

 2015年4月9日


附件:

  

郑州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运营考评表  (2015年第一季度)

县(市)区 :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一、建设进展情况

(55分)

1.建设规划及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综合体规划、建设方案经市领导小组审定

5

综合体规划(含选址、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配套公寓和服务设施等建筑面积)、建设方案经市科技局和领导小组审定得5分。

 

土地、规划、环境文勘等手续全部办完

10

开工前的各项手续全部办完得10分,1项手续没完成扣2分。

 

2.产业定位情况

产业定位科学

5

能紧密结合辖区主导产业,产业定位清晰、切合实际得5分。

 

3.开工建设情况

按期开工建设

5

按期全面开工建设得5分。

 

4.建设进度情况

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20

按时间节点推进,建设进展顺利得20分。建设推进缓慢,按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投资比例计分。

 

10

创新创业综合体先期运营方案制定得2分,地点楼宇确定得3分,已开始运营得5分 。

 

二、工作推进

(45分)

 

5.组织领导

 

成立建设推进机构

2

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综合体建设推进机构的得2分。

 

工作制度健全(领导联系分包、工作例会制度、信息上报制度等)

2

推动综合体建设发展工作机制健全,建立领导联系分包、例会、工作台账、信息上报制度得2分。

 

积极参加有关会议

2

按要求及时参加市科技局、市工业经济科技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综合体建设各项活动的得2分。1次不参加扣1分,2次不参加不得分。

 


 

6.部署推进

 

制定建设方案

4

认真制定建设方案得4分。

 

目标分解落实

 

3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建设问题,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得2分,定期督导落实的得1分。无定期督导检查的扣1分;无目标责任分解的不得分。

 

 

材料报送及时

2

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开展、项目进展、总结、汇报等各种材料的得1分。一次不报扣1分,2次不报本项不得分。

 

7.政策出台和建设资金落实

 

出台政策措施

15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促进综合体建设和人才、项目,研发机构、投融资机构引进等方面的政策和具体措施的得15分。

 

资金落实有力

15

建设资金有效落实的得15分;部分落实的,以区本级财政落实资金占建设资金总额的百分比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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