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9-00135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2-28
  • 2019-02-28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272号提案的答复

钱正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校食堂餐饮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必要条件,是关系到每位师生的一件大事,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是我们的责任。

一、郑州市中小学校食堂现状

目前,在市教育局备案的学校食堂492个。2010年起,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0〕389号),我局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了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大量资金,教育部门和学校狠抓落实,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目前,郑州市共获得河南省中小学校一级食堂称号有187所,二级食堂称号有133所,其余为三级食堂。学生就餐环境有了极大改善,饮食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学校食堂管理情况

(一)健全制度,严格管理

1.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扎实到位,加强食堂监管,我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各学校均建立了由校长、主管校长、分管主任、食堂管理员和具体负责人组成的食品安全五级责任体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由学校分管食堂的主任或以上级别人员担任,负责学校食堂的日常检查管理、培训考核、信息上报等工作。五级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信息在市教育局备案,每学期开学更新变动信息。

2.严格准入制度。郑州市的中小学食堂现有两种经营模式:学校自营管理和餐饮公司托管经营。我们要求所有实行托管经营模式的学校食堂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引进大品牌、资质优的餐饮服务公司,对学校食堂进行托管经营。托管合同中必须包含食品安全和学生满意度等条款。郑州市实行托管经营的中小学食堂均能按照要求由正规餐饮公司托管。

(二)规范重点环节,强化培训

1.开展晨检、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能上岗,并且按时进行年度体检,及时换领有效的健康证。每日开展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患病人员不得上岗。

2.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定点采购原材料(含食品添加剂)。我局要求学校必须到具有相关资质的采购点定点采购米、面、油、肉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允许从无资质的小摊贩或流动摊贩处购买。原料库专人保管,建立入库登记、验货及出库台账,不采购三无食品或原料,不存放过期、腐烂原料和有毒物品。严格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杜绝“一非两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2016年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学校食堂加入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的通知》(郑政食安办〔2016〕34号),在全市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推广工作,试点学校已安装完毕,实现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做到原材料(含食品添加剂)采购有据可依,有源可查。

3.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我局一直非常重视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市属学校及各县(市、区)教育局食品安全专干培训学习,并督促各县(市、区)教育局做好辖区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今年我局组织16个县(市、区)的主管科长、业务骨干,局直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到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参加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班。围绕学校食品安全和食物营养主题,哈尔滨医科大学和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教授、专家们进行了全面、生动的讲解,内容实用,举例典型,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除了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培训外,各学校都建立了自我集中培训机制。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采购、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我局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

(三)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长效检查机制

1.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大学生、家长监督力度

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学校食堂饮食卫生进行经常监督,每周不少于2次。同时,各学校都成立了由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伙食管理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的监管和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伙食管理委员会每周对学校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等进行督促、检查;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食堂饭菜、价格、花样品种等的看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学期进行不少于2次的学生满意度调查,将满意率作为考核托管餐饮服务公司的重要依据之一。部分学校组织了“家长开放日”活动,当天家长可在学校就餐,对学校食堂卫生及质量各方面进行监督。

2.组建专业队伍,加大内部督导

除了学校、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检查外,我们还成立专家组,定期开展全面检查和抽查,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为了增强督导的专业性和督导队伍的稳定性,郑州市教育局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科长、专干,局直属学校的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组建了督导专家队伍,负责全市中小学食堂的督导检查工作。

每学期我局都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检查以听汇报、查资料和实地考察的形式开展,检查内容包含食堂的选址、各功能区流程布局到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入库出库、加工操作、添加剂管理、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废弃物处置和人员管理等,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检查现场评分,专家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受检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督促限期整改。

3.加大学生、家长监督力度

郑州市各学校都成立了由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伙食管理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的监管和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伙食管理委员会每周对学校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等进行督促、检查;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食堂饭菜、价格、花样品种等的看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部分学校定期组织“家长开放日”活动,当天家长可在学校就餐,对学校食堂卫生及餐饮质量等各方面进行监督。

4.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督导

我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都非常重视与食药局的联合督导,定期到学校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意见,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有力改善了食堂的卫生状况和经营管理现状。

(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为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扩大监管途径和监管方式,将学校餐饮的制作和提供变得“透明、可见”,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局先后联合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数字城市办公室、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安办等下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郑教体卫艺〔2016〕71号)、《关于印发2017年郑州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食药监〔2017〕303号)、《关于印发2018年郑州市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食安办〔2018〕24号),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三、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青少年作为国家的未来,他们的饮食安全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我局高度重视食安教育,要求各学校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学,保证每年不少于4学时,要求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评价。同时运用手抄报、微信、板报、班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提高了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强化了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帮助学生养成了良好的饮食习惯。

结合2016、2017和2018年《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局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并下发文件要求全市各学校同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活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举办中小学生食安主题绘画大赛、专题讲座、健康教育课和班团活动等为载体,大力宣传,切实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健康饮食观念。我局每年都积极参加河南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展示学校食品安全喷绘展板,并发放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手册,面向社会宣传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四、有效构建教育政务信息平台,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

目前,郑州市教育局构建教育政务信息平台,社会人士、学生及家长均可通过新浪微博等互联网方式开展互动交流、网络问政。此类信息由市教育局专门的处室负责接收,一旦涉及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将启动应急机制,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该平台的应用,不仅畅通了社会投诉渠道,加强了政民互动交流,引导了社会舆论,也为我们工作的开展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投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常规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抓具体、抓落实,确保全市师生的饮食安全。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指导和督促我们的各项工作。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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