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672239/2020-00004
  • 郑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优抚
  • 2019-08-15
  • 2019-08-16
关于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残疾军人免费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等场所有关问题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959号提案的回复

曹红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残疾军人免费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等场所有关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三条具体建议我们均进行了认真研究。

关于第一条,我们将加强政策宣传,主动沟通,了解部队有关证件规定,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查验证件。

关于第二条,将利用公共资源开办的博览会、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和私人投资、开办的公园、游乐场等全部纳入优待范围的问题,还需要国家层面统一统筹协调出台全国统一的相关政策规定。

关于第三条,明确军人文职人员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的问题。对文职人员进行优待已经纳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职责范围,但是国家层面还未出台文职人员的抚恤优待条例或办法。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机关反映,在制定修改相关优抚政策时予以考虑。

建议的第二条、第三条问题,等待国家、河南省具体政策出台后,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执行和实施意见。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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