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8-00044
  • 郑州市民政局
  • 区划
  • 2018-12-05
  • 2018-12-05
郑州市民政局 召开《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学习座谈会

12月4日,郑州市民政局召开学习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学习座谈会,会议上传达了《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的通知》(豫民文〔2018〕282号),并集中组织学习了《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并就贯彻落实《条例》作出了安排部署。我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全体干部参加学习会议。

会议就《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目的、特点、运用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解读,并对《条例》全文进行了宣讲。参会人员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并对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条例》的公布施行,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行政区划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进一步明确行政区划管理的原则方针,优化了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审批权限,明确了城镇型政区设置标准的制定权限,细化了行政区划管理制度,增加了法律责任条款,是我们依法做好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形成学习《条例》、了解《条例》、执行《条例》的深厚氛围。二是集中开展条例宣传,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条例》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坚决依法进行行政区划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报批程序办理行政区划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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