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1-00308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防洪防涝系统规划编制,防洪防涝,实施方案
  • 2021-11-30
  • 2021-12-09
  • 通知
  • 郑政办〔2021〕67号
  • 有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防洪防涝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加强防洪防涝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30日

郑州市加强防洪防涝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城市防洪防涝是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郑州市大力推进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建设,城市防洪防涝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自然调蓄空间不足、防洪防涝设施建设滞后、防洪与防涝缺少统筹、规划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为加快推进城市防洪防涝规划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7·20”特大暴雨灾后重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的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因地制宜,提升城市防洪防涝能力,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郑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完善体系,突出规划统筹。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流域防洪、城市防涝设施等规划,逐步完善防洪防涝规划体系。

全面治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高水高排、低水低排”,针对“7·20”特大暴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短板,开展防洪和内涝治理规划编制,全面解决内涝顽疾,妥善处理流域防洪与城市防涝的关系。

因地制宜,突出目标导向。依据全市自然地理条件、水文特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确定治理策略和规划建设任务。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补齐防洪防涝设施短板;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防洪防涝设施。

坚持多方协同、突出科学规划。加强资源规划、水利、城管、城建、园林、气象、应急等多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协作协商沟通机制。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和技术团队,全过程参与和指导,共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区域流域保护、河网衔接、设施有效、应急能力提升等关键问题的应对措施,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实施性。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主城区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市域其他河道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城市重要地区达到小时降雨 50.3 毫米(5 年一遇)不发生积水,一般地区达到小时降雨44.8 毫米(3 年一遇)不发生积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到2035年,城市防洪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河道防洪标准与城市建设相适应,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二、重点工作

科学建立郑州市防洪防涝工程规划体系。针对“7·20”特大暴雨灾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短板,遵循系统化治理原则,构建专题研究为基础、数字模型为支撑、综合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为抓手的“31382”规划体系,即开展3个专题研究、建立1个数字模型、编制3个综合性规划、深化8个专项规划、制定2个实施方案。

(一)开展专题研究

为防洪防涝规划编制提供技术基础。

1.暴雨强度公式修订及雨型研究。分析全市气候变化趋势,在郑州市现行暴雨强度公式基础上,补充近20年降雨气象资料,研究适合于地区降雨规律的暴雨强度公式和设计暴雨过程,为防洪规划、防涝规划编制提供基础。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城建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2.内涝高风险及重要地区应对方案研究。根据城市内涝风险区划,针对内涝高风险地区和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医院、车站等重要区域,分析内涝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从防洪水位、雨水排水分区、区域竖向、管网标准、配套设施、非工程措施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升地区应对风险能力,提出应急排涝措施。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城建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3.特大暴雨下超标降雨应对措施研究。借助水力模型,模拟各流域在不同超标降雨情景下的积水范围、深度和时间等,绘制不同重现期的洪涝风险图,研究宜弃守和应重点保护的区域,并制定超标雨洪的分流和蓄洪方案;研究超标降雨时的编制预警、应急抢险、交通疏导等非工程措施,提高城市韧性,将损失降到最低。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城建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二)建立雨水数字模型

采用InfoWorks ICM(城市综合流域排水模型)等模型软件进行水力模拟,评估城区现状的排水能力与内涝风险,找出问题短板;对超标降雨下城区地面积水情况进行模拟,评估识别城市内涝风险区,划分内涝高、中、低风险区,绘制内涝风险图,并提出应对策略。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建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三)开展综合性规划编制

1.开展流域治理,编制郑州市防洪规划,修编郑州市城市防洪规划。为确保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防洪安全,根据郑州最新城市定位、功能布局、城市内涝及防护对象等的变化,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7·20”特大暴雨水文情况,统筹防汛指挥系统、防洪管理、超标准洪水预案等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编制《郑州市防洪规划》(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域),修编《郑州市城市防洪规划》(规划范围为郑州主城区),构建科学完备、系统高效、与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防洪减灾体系。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郑州黄河河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2.强化系统治理,做好排水除涝综合规划编制。开展《郑州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1—2035年)》编制。分析内涝成因,统筹城区自然调蓄空间,科学确定排水分区,加强竖向管控,优化系统布局,完善流域、区域和城市相协同匹配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科学确定治理策略,提高排水标准,加强雨水源头减排工程建设,系统化改造排水管网和泵站,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城建局、市气象局、市园林局、市应急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四)深化综合性规划,开展专项规划编制或专项设计

以综合性规划为统领,遵循“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系统化治理原则,深化防洪规划和排水防涝规划内容,开展各专项规划编制或专项设计工作。远近期结合,提出规划落实要求。

1.提高河道防洪标准,编制主河道综合治理专项设计。

(1)黄河。积极协调黄河流域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郑州黄河堤岸刚性加固试点工程(花园口段、临河广场段)》,创新尝试新发展阶段治理黄河工程措施,推进马渡、赵口险工段相对地下河建设,着力提升黄河大堤郑州城区段防洪能力,确保黄河郑州城区段长治久安。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郑州黄河河务局,沿黄区县(市)政府

(2)主城区河道。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综合治理,制定重点河道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配合省水利部门开展贾鲁河流域治理和南截流沟、贾鲁河、七里河、索须河等分洪工程研究等工作,减小城区河流防洪压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园林局、市应急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3)市域其他主要河道。包括双洎河、汜水河、颍河、伊洛河、枯河、丈八沟、石沟等河道,根据河道保护对象,按照20—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综合治理规划,制定河道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巩义市政府、荥阳市政府、新密市政府、新郑市政府、中牟县政府、登封市政府

2.统筹全市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编制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专项设计。对全市124条中小河流安全问题逐一排查、逐一研究、逐一分析,做好干枯河道、原老河道的保留和综合利用,做到“一河一策”,统筹河道上游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中下游综合改造,增强流域和区域防洪防涝能力。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3.水库除险加固提升,编制水库“一库一案”专项规划。做好灾后风险排查及隐患应急处置,制定过渡方案,确保水库安全度汛。通过“报废一批、降等一批、加固一批、提升一批”等措施,对全市143座中小型水库逐一论证,做到“一库一案”。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4.保障南水北调干渠安全,编制南水北调干渠两岸防洪防涝工程规划。根据左岸截流沟排水问题、右岸涝水出路问题以及防洪堤结构安全问题,提出防洪防涝规划标准,对截流沟进行全面提升治理整治、对部分渠段防洪堤进行加固整治,全面保障南水北调干渠安全。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南水北调办、市资源规划局,南水北调沿线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5.全面提升金水河等河道防洪排涝功能,开展金水河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专项设计。满足城市防洪防涝要求,坚持流域化治理,系统考虑郭家咀水库、南截洪沟的建设,蓄截并举、节点治理、河岸提升、蓝绿管控,全面提升金水河防洪防涝能力和绿化空间。开展熊耳河河道综合提升工程研究等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沿线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6.提高管网和泵站标准,开展管网和泵站提升规划。

(1)启动排水管网和泵站的提升标准规划。规划新建排水管网原则上应达到国家标准的上限,优先主干管网规划,打通排放通道,避免“断头管”,逐步规划次支管网,消除“管网空白区”,完善分区排放系统。规划泵站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启动现有排水管网补短板和泵站改造规划。改造年代老、标准低、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涝设施;采取截流、分流等系统化改造,使排水管网和泵站改造后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城建局

(3)推进雨污分流改造规划。对雨污水分流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通过截流、调蓄等方式,减少雨季溢流污染,提高雨水排放能力,开展市政道路合流制管道改造分流制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4)易涝区域(积水点)综合整治规划。对河道外水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排水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地区,规划建设排水泵站,增加城市雨水强排能力,雨水管道规划考虑外水顶托影响,标高低于河道防洪水位的雨水管道,设置防倒灌设施。开展郑大一附院周边区域、五龙口区域、白沙组团等易涝区域(积水点)、金水路西延铁路围合区域等综合整治规划。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郑东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建局

7.开展雨水行泄通道规划。开展河道、明沟等整治工程规划,因地制宜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河道、明沟等,利用次要道路、带型绿地等规划构建雨水行泄通道。研究雨水行泄通道规划建设要求,确定为雨水行泄通道的道路、绿地,要按要求进行建设和改造,确保过流顺畅、水位满足防洪防涝安全要求。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园林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8.加强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和恢复,开展河湖水系、调蓄设施蓝绿线规划。

(1)保护河道、湖泊、湿地等,保留天然雨洪通道、冲沟和蓄滞洪空间,维持河湖自然形态,避免简单裁弯取直,开展城市河湖水系蓝线、绿线划定工作,恢复和保持城市河湖水系的自然性和流动性,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园林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2)恢复和增加水空间,应对超标雨水,按照有关标准开展蓄滞洪区规划,结合实际划定滞洪区,确保有足够的调蓄容积和功能。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农委、市林业局

(3)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留白增绿,优先利用自然洼地、沟渠、绿地、广场、体育场等实现雨水调蓄功能,做到一地多用。因地制宜规划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发挥削峰错峰作用。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水利局

(五)编制郑州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1.依据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方案,结合“7·20”特大暴雨灾害暴露出来的问题短板,以内涝严重区域、灾害损毁严重区域、应急管理薄弱为重点,系统梳理受灾损毁排水管渠、泄洪通道、蓄水调蓄等设施,谋划五年城市内涝治理和灾后重建项目,编制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明确建设项目,分年度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城建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

2.结合城市建设和更新,积极落实“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严格控制雨水径流峰值和径流量,全面建设海绵城市。建立海绵城市全过程监管管理体制,开展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设施养护、规划核实等工作,制定《郑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4年),推动《郑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提高海绵城市设计质量,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效益。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园林局、市资源规划局

三、明确时间节点,做好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至2021年11月底,进一步开展防洪防涝问题摸排,分析城市内涝存在问题,研究治理策略。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至2021年12月底,确定技术团队,启动排水防涝、城市防洪等综合规划、专项规划、专题研究编制、数字建模工作,开展排水管网补短板、明沟治理方案编制和南截洪沟选址研究等。

第三阶段:至2022年1月底,完成南截洪沟选址初步方案,治理排水管网补短板一批工程规划,完成金水河等防洪提升整治工程规划,完成内涝治理实施方案。

第四阶段:2022年6月底,完成排水防涝、城市防洪等综合规划、专项规划、专题研究编制、数字建模框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政府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总负责,分管副秘书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市水利局、市资源规划局主要领导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城管、城建、园林、农业、林业、交通、交警、气象、水文、应急、黄河水务、南水北调、开发区、区县(市)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需市政府研究的重大事项,由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组织相关各部门研究确定。各责任部门突出抓好协调保障,有力有序推进规划编制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

创新防洪防涝全链条管理体制,强化规划引领,建立“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协商会议制度,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国务院“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组专家给予各项规划全过程指导。委托国内知名规划设计技术单位强强联合、内外结合,全方位参与各层次规划编制工作。

(三)制定专项方案,统筹规划与实施

积极配合国家、省、市研究制定灾后重建整体规划和专项方案,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提出具体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分期分批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城市蓝线、绿线等重要控制线,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调蓄空间。在建设管理阶段,严格落实防洪防涝设施、调蓄空间和竖向管控等规划要求。

(四)强化要素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加强人员保障,安排专人推进各项工作。编制经费上,防洪等规划列入部门预算,由市财政解决;防涝等规划纳入2021年、2022年市城建计划,在规划编制经费中列支。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