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2-00077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十四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 2022-02-21
  • 2022-03-18
  • 通知
  • 郑政办〔2022〕1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郑政办〔2022〕12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1日



郑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郑州加快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关键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肩负为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和黄河国家战略实施提供支撑的光荣使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6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郑政〔2021〕12号)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发展成就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五年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工作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严重影响,就业状况持续改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人才和人力资源优势显著增强,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收入分配改革加强推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稳固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效能有力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保障改善民生、促进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

完善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市政府相继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6〕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3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20〕17号),在全省率先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1名成员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将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转移劳动者纳入失业登记范围。落实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将来郑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补贴范围。“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累计完成65.7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完成33.4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完成1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95%,有效控制在4%以内。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将一次性开业补贴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担保贷款51.19亿元,扶持自主创业1.1万人,吸纳带动就业8.25万人。累计组织24.28万人参加创业培训,成立由70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大众创业服务团,全方位、多角度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累计组织失业人员就业培训13.7万人。依托“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对在我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每月给予500元到1500元不等的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和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330元;对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留用率超过50%的企业,每人每月补贴由1500元提高到2090元,将求职创业补贴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截止到2020年底,郑州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近5400人。

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断增加,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架构初步形成,为市场在人力资源有效配置中起主要作用提供了坚实保障。

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分析和风险防控。持续关注影响经济发展诸因素对我市重点企业用工可能产生的影响,鼓励企业自觉主动地稳定职工队伍。

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交替”新模式,着力开辟“产教融合”新途径。适时调整经省政府认定的市属技师学院高级工以上学生年均财政拨款经费标准,由2100元提高到9000元。

2.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

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现养老保险体系全覆盖,城镇职工参保568.14万人,比“十二五”末(359.57万人)增长了58%;推进“放管服”改革,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完成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完成“十三五”时期省下发给我市93513人全民参保登记任务的168.69%,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十二五”末的每月2413.2元增加到3061.3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由138元提高到200元。

“十三五”期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实现250.01万人,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1520元/月,为59562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57462.42万元,累计发放稳岗补贴60.18亿元,惠及企业23505户,稳岗人数153.94万人。为全市37865名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882.98万元。

2020年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减免企业107712家,减免失业保险费5.61亿元,援企稳岗补贴返还惠及企业1.53万家,稳岗人数近万人,涉及资金约36亿元,稳岗补贴发放资金总量占全省的66%,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404021人,占全省审批通过总人数的60%,完成省定75000人目标任务的538.69%。

“十三五”期间,全市工伤认定年度总案件量从2015年的5000余件上升到年均7000余件,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95.97万人,完成规划目标任务185万人的105.93%。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和安全巡查,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保障了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全面开展社保便民“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智慧社保“五个一”工程。开通全市社会保险统一服务电话,将全市16个办事大厅、220个监控点接入智能管控中心、8大类69个风险点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业务和经办场景风险点的全覆盖。

厘清“三单一表”,建立“一五三一”标准化体系。核减取消申报材料、证明材料236项;减少盖章、审核等环节51个;压缩业务办理时限154天;减少表单15个,优化表单项目151项、规范表单名称33个;每月延长对外服务时间4天,全年共计延长48天。

3.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力度,不断扩大专业技术人才规模。扎实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加强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和工作管理,着力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

扎实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市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专项建设资金,累计投入财政建设资金6亿多元,规划建设了国家、省、市级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项目200多个。

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依托“智汇郑州”人才工程,落实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中华技能大奖赛等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达200万元;竞赛奖励资金从3000元到80000元不等;在全国首创实施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享受每月500元青年人才补贴政策;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及所有等级技能人才享受“零门槛”落户;高级技师等同于副高级职称待遇,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享受一系列激励政策。

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持续举办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和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年均参与人数近140万。累计投入1600多万元实施“雏鹰计划”“精品专业”项目,成功申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

重点推进技工院校“名校建设”战略。实施技工院校“名校建设”战略。全市21所技工院校,开办专业共130多个,涵盖工业制造、现代服务等10余个专业领域,在校生人数达10万余人,教职工3300余人,年均招生4.2万余人,约占全省招生人数的40%,学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

建立人才集聚体制机制。实施“1125聚才计划”“智汇郑州”人才工程“1+22”政策体系,出台30条“含金量”十足的人才新政。市人社局配套制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等7个文件,惠及各类具有创新创业潜力和活力的人才群体。

推进人才政策落实落地。2018年以来,累计受理生活补贴申报7.4万人,发放资金7.7亿元。累计认定高层次人才403名,其中院士等顶尖人才15人,“万人计划”等国家级领军人才10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地方级领军人才70人,省政府津贴等地方突出贡献人才216人。涵盖郑州行业大类居前5的产业分别占比29.28%、23.82%、16.13%、12.41%、3.72%。在重点行业领域选拔509名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到国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进修培养。

创新人才服务模式。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现“秒批秒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现申报人才不跑腿,申报单位“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高层次人才服务在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开通全省首个人才政策专业咨询服务热线96567,全力服务人才咨询。

加大引智工作力度。“十三五”以来,积极落实“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完成80个市级以上高层次引进国外人才项目,引进282人次海外专家。

4.用人机制充满活力

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出台《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摸底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拔推荐和三级岗位评审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全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限下放到区县(市)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并向基层一线技术人员倾斜,不断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十三五”期间,全市通过评审取得职称35385人,较“十二五”(25177人)增长40.54%。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通过204592人,较“十二五”(162484人)增长25.92%。

5.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着力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与指导。发布当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定期对我市38户企业人工成本信息进行监测,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稳妥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开展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持续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及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待遇。

6.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出台郑州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职责分工方案》,成立郑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评选表彰工作,全市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大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示范点建设,确保每个区县(市)有2家示范单位。在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实体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全市实现调解仲裁实体化建设全覆盖、规范化建设全达标、信息化办案系统全运行的目标任务。郑东新区商都路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被人社部确定为示范单位。

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全面构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体系,实现欠薪治理的“三个转变”。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巩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年检和诚信登记评价,实现各区县(市)书面材料年检率不低于80%、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动态监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7.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管理职能,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扩充12333坐席,不断修订调整细化绩效考核办法,调动咨询员的工作积极性,12333综合服务平台获得全国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人社大数据平台建设,启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信息库,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主线,推动各类应用系统统一集中管理,实现各项业务之间协同、各地区之间信息共享和有效衔接。

专栏1 郑州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2015年底基数

“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底实际完成数

一、就业




1.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万人)

73.43

60

65.77

2.五年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万人)

56.43

25

33.44

二、社会保障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26.31

232.92

233.83

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59.57

486

568.14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58.39

160

250.01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56.86

185

195.97

7.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624.3

850

992

三、人才队伍建设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81

95

84

9.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10:38:52

11:41:48

-

10.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12.5

16.5

34

四、劳动关系




11.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6

96

97.3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5

93

99.32

1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100

100

编制说明:

1.2018年底郑州市专业技术人才总数为74万人(见《郑州市人才发展报告(2018)》P14“专业技术人才队伍74万余人”)。据调查,郑州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主要来源为毕业大学生。根据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数据,2018-2020年平均每年到我市报到和调入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在5.4万人左右。考虑人员流动因素,按照每年5万人递增测算,2020年底郑州市专业技术人才达到84万人。

2.从2019年底,我市高技能人才统计数据将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电子通信、纺织行业、供销行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建材行业、紧急救援行业、粮食行业、民政行业、农业行业、体育行业、卫生健康行业、消防行业、有色金属行业、珠宝首饰行业、电子通信行业(行业内设鉴定站)、陶瓷行业和教育行业等19个行业部门培养高技能人才纳入统计口径。根据郑州市相关统计年报分析和部分行业调查摸底,截止2020底,19个行业部门高技能人才约9.1万人,人社部门数据24.9万人,合计约34万人。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更趋复杂。从国际看,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重塑世界格局。从国内看,正在进行的数字化改革对创新能力、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从省内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的风险和挑战。发展机遇方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稳就业保民生摆在突出位置,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郑州自身优势突出,更肩负打造国家人才高地重托,事业发展前景光明基础牢固。战略支撑坚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部地区崛起两大国家发展战略实施,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战略平台成功获批获建,“东强、西美、南动、北静、中优、外联”及32个核心板块规划落地推进,郑开同城化加速实施,郑州都市圈展开“七共”联建新蓝图,为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新机遇。动能转换加速。创新驱动战略加速实施,制造业“三大改造”全面推进,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型产业加快集聚,科技创新和数字牵引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引才聚才用才留才体制机制取得新进展的空间巨大,为人社各项工作发展增添无限潜力。发展基础牢固。枢纽优势持续加强,米字形高铁网基本成型,“两纵两横两环”快速路网体系更加完善,地铁五线联网贯通,基本实现“域外枢纽、域内畅通”。2020年GDP达到1.2万亿元,财政收入达到1253亿元,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3:39.8:58.9,培育形成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食品、铝精深加工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成为全国第8个市场主体超百万城市,成功晋升全球营商环境友好城市100强,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开放优势突出。深入推进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空中丝绸之路”开通货运航线51条、客运航线194条;“陆上丝绸之路”连通亚欧,中欧班列累计开行超过4700班;“网上丝绸之路”跨境电商“1210”模式全国复制推广;“海上丝绸之路”铁海联运形成内陆“无水港”。综保区等开放平台不断完善,晋级国家第二批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案例地区,为人才集聚,就业创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面临挑战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扩散蔓延,全球经济面临衰退风险,实体企业尤其是外贸型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人口结构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社会抚养比不断升高;社会保障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等改革进入深水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共服务和高质量的社会保障的需求更加迫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推进郑州转变方式、转型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对人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自身发展看,“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成就为我市人社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面临诸多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在就业创业方面,岗位结构和技能需求发生深刻变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突出;新业态、新就业形式不断涌现,非标准就业成为普遍现象。在社会保险方面,参保人员断保停保问题突出,扩面难度日益加大;《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亟需修订完善,经办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人才资源总量和人才结构分布与创新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仍然突出;在收入分配方面,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等薪酬制度改革有待完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劳动者工资整体水平还不高。在劳动关系方面,劳动关系矛盾处于多发期和凸显期,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任务更加繁重;在公共服务方面,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人社基层平台发展面临城乡不平衡、工作队伍不稳定、工作经费紧张等问题;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业务信息系统开发运用不同步,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基层“放管服”改革有待深化,便民利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需要进一步畅通。

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底线思维,紧紧抓住机遇,做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及郑州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完善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合理更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更和谐更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建设国家人才高地,支撑国家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中原更加出彩、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社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社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人社领域公共服务,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社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深刻把握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内涵,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两大国家战略,立足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实际,切实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各项职能作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以改革创新统领人社工作,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改革,不断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与各领域协同联动,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

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促进各项政策衔接平衡,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第三节 发展目标


《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郑州市将在2035年基本实现“两化五强”奋斗目标,建成具有显著国际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聚焦“劳有宜业、技有专长、才有优用、老有颐养”,“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就业更加充分更加高质量。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就业容量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以上,新增返乡下乡创业3.5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预期控制在4%以下。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障公平性、统一性、可持续性显著增强。法定人员实现应保尽保,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不断优化,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顺畅。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0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23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666万人)、277万人、210万人。

人才队伍质量不断提升。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才培养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才评价激励更加科学,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活力进一步迸发。人才发展与打造国家人才高地、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推进32个核心板块同步。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18万人,高级职称人才达到5.69万人;完成各类职业培训150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4万人以上,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8万人。

用人机制更具生机和活力。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实施岗(职)位总量控制、聘用合同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职称评审的科学化水平。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绩效工资政策和津补贴制度得到更好落实。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2%以上,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调解组织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社会保障卡实现发行应用全覆盖,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推进郑州都市圈人社服务一体化建设。建立郑州都市圈人社服务合作机制,加强团结协作,促进共建共享,合力推进郑州都市圈人社服务一体化建设进程。

专栏2 郑州市“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65.77

[60]

预期性

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万人)

33.44

[15]

预期性

3.新增返乡下乡创业人数(万人)

3.85

[3.5]

预期性

4.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

26.43

[15]

预期性

5.城镇登记失业率(%)

1.95

≤4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801.97

904

预期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33.83

238

预期性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568.14

666

预期性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250.01

277

约束性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195.97

210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9.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84

118

预期性

10.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4.59

5.69

预期性

1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27.81

[32]

预期性

12.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34

58

预期性

13.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2

[24]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5.3

>60

预期性

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9.32

>92

预期性

1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100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7.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992

1100

预期性

18.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70

预期性

注:[ ]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健全就业促进机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32个核心板块规划实施,落实黄河战略、中原崛起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能力;稳定就业存量,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财税、金融、产业、贸易、就业等政策协同和传导落实机制,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构建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出台重大产业、财税等政策及实施重大项目、工程和重要产业规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实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培育新的就业增长极。建立完善就业创业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和金融扶持政策,服务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就业。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不合理障碍,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产业链中占主导地位的“链主”企业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开放市场、创新、资金等要素资源,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业创新培育中心,促进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强化公正监管,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强化创业创新政策激励。落实好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等政策。拓展双创融资渠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强化各级财政筹集担保基金的主渠道作用,多元化筹集担保基金。扩大创业基金规模,提高担保能力,简化手续、降低门槛,加大扶持力度。加大普惠金融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双创示范基地“校+园+企”创新创业合作,支持大企业与政府、高校共建创业孵化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推动高校示范基地和企业示范基地深度合作,建立创业导师共享机制。

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城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创业型城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能力建设,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建设。加强就业创业教育,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意识,培育就业创业能力,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推进就业实名制,强化“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应用,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的合作,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创业指导专家、职业指导专家等志愿者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以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的青年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结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各类就业创业专项服务活动和技能就业专项行动,搭建桥梁,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完善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政策措施,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畅通基层成长发展通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和中小企业就业。实施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惠政策,统筹做好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专栏3 郑州市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政策

政策帮扶。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将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享受特殊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岗位帮扶。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其岗位工资和社会保险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负担。

社会保险帮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企业吸纳劳动年龄内的城乡低保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中的企业缴纳部分,由财政给予等额补贴。如养老保险,个人承担8%,企业承担16%;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企业承担8%;失业保险,个人承担0.3%,企业承担0.7%,仅这三项保险,企业要承担27.7%的缴费比例,经申报审核,可由财政给予等额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补贴资金承担。另外,若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经申报审核,给予其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补贴。

精准结对帮扶。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建卡,摸清就业需求,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技能和就业意愿,通过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式,一户一策、因人施策,帮助其实现就业。

创业帮扶。政府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创业有风险,尤其需要资金、项目扶持。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有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大学生、农民工等群体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强化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健全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制度,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精细化就业服务。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多渠道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完善落实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推动返乡创业高质量发展。评选认定一批返乡创业优秀项目,每年评选一批返乡创业之星,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完善落实支持家政服务机构发展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持续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行政村就业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平台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健全高标准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法规政策体系,制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人才流动,助力郑州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布局建设,新建一批规范化劳务市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协同发展。培育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系统,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匹配效率。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分析和调控。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就业失业应急机制,努力防范和化解失业风险,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政策,实施失业调控。建立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制度,完善统计指标、统计口径和统计调查方法。建立完善就业形势分析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

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广泛开展先进制造业产业工人及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扩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覆盖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广泛开展新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依托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支持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支持龙头企业、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承担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大力培养电子商务、乡村休闲旅游业等新兴产业人才。大力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建设新职业数字资源培训线上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发挥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培训鉴定评价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管理,完善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职业培训包和职业技能培训教材。

专栏4 郑州市技工教育计划

——加大政策激励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坚持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重,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和职业培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建设,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强化公共实训基地等基础能力建设。紧抓郑州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的契机,依托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加强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积极申报建设省级、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基地等,争取将部分门类专业的大型基地建设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支持范围,争取更多国家资金、省级资金支持。

——深化企业行业与院校产教融合成果。围绕郑州市重点产业行业技能人才需求,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加强急需紧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持续实施郑州市“名校建设”战略,进一步整合郑州市职业教育、技工教育资源,优化院校、专业布局,突出办学特色,增强办学实力。充分发挥郑州市校企合作优势,贴近产业技能人才需求实际,为院校和企业搭建合作平台,提供合作项目,创造合作机会,增强院校和企业联系。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大力实施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大规模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落实相关培训补贴政策。重点根据企业培训需求,指导企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提升培训的质量。

——积极开展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模式。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构建评价工种、评价等级全覆盖的高质量的郑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全面做好企业职工、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助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郑州市技能普及型城市建设。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紧盯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郑州市五级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积极申办、承办国家级、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围绕郑州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举办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做好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的备赛参赛工作。组织“7.15”世界青年技能日主题宣传等系列活动,做好各类技能竞赛比武活动、优秀技能人才典型事迹的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第二节 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积极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关工作。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制度平稳运行。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相应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完善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政策和病残津贴政策。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规范个人账户记账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经办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落实完善失业保险降低费率和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机制。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物价指数等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工作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等促就业相关政策机制。推进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权益,推动新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工作。完善工伤保险统筹制度,推动工伤补偿、预防、康复三位一体体系建设,探索多层次工伤保险保障。加强工伤认定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对各区县(市)工伤认定业务检查监督和考评管理机制,坚持疑难案例分析研讨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促进全市认定鉴定工作规范化。适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发展多层次保障体系。建立职业年金,发展企业年金,探索多层次工伤保障,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合作,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专栏5 郑州市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为我市社会保障的巩固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财力支撑。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的逐步提升,必须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尤其是对民生福祉方面的投入,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保障水平。

二、完善政策,提高养老保险待遇

从两个层面统筹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政策由省统一制定,我市严格按政策落实,待遇的调整均由我省出台统一的政策。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待遇确定和调整方面,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待遇稳步提高。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并根据郑州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适时进行调整。二是适当向高龄老人倾斜。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同步建立了高龄老人补助制度,从政策上就给予了倾斜;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助也随之进行了调整提高。目前我市高龄老人的补助标准:参加居保的高龄老人,年满70周岁每月补贴20元,年满80周岁每月补贴100元,年满90周岁每月补贴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者每月补贴300元。积极推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人纳入待遇倾斜范围,提高老人的待遇水平,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三、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我市正在执行的《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进行修订。

四、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

社会保险基金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郑州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待遇如期支付和基金安全。

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攻坚行动。完善困难群体帮扶政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人员应保尽保。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积极推进适合我市新业态用工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模式。

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物价上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落实,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科学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社保基金预决算制度。建立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以及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相适应的基金监督体制。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开展智慧监督,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建立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开展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筛查比对,加强基金风险警示提示。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健全社保基金违法违规重要情况报告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加大欺诈冒领社保基金追缴工作力度,打击侵害基金安全行为。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基金安全风险控制,搞好基金安全评估,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改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理顺经办管理体制,整合经办管理服务资源,依托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继续完善并深度融合社会保险经办模式,充实区县(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力量。实施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经办队伍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社保”业务,落实“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要求。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便利。加快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失信惩戒体系,推动构建“事前告知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以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的信用管理新模式。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安排,推动建立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


第三节 打造国家人才高地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郑州人才计划”,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打造国家人才高地。

打造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坚持引进“高精尖”人才与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人才与引进项目、集中引才与长效聚才、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智“四个结合”,健全完善“人才+资本+项目”引育模式,把郑州打造成为创新创业人才的“强磁场”、集聚地。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工程,坚持以郑州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人才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外部人才引进和本地人才培育力度,不断扩大人才规模,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骨干人才、青年人才、名师名医名家”五大专项行动,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有效的人才激励政策,努力形成人才引育量质齐升的“雁阵效应”。同步完善适宜本地人才的培育体系、政策专项和选拔机制,积极开展“郑名家、郑英才、郑工匠”培育计划,做大做强本土人才基本盘。深化与域内大学和高职院校合作,做实做细一批实训基地。落实《关于在中原科技城建设河南省人才创新创业试验区的实施意见》。配合做好高层次人才双体系认定、引进奖励工作,对中原科技城自主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备案后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体系;在中原科技城组建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服务;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向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下放企业主体系列的职称评审权限。配合郑东新区打造中原科技城“英才汇”人才工作信息化平台,与市级人才工作“一件事”平台联通对接、资源共享;办好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中原科技城专场活动,支持其开展论坛、峰会等学术交流和产业合作活动,活跃区域学术氛围。

专栏6 中原科技城

中原科技城位于郑东新区北部,由核心区龙湖北部片区、先行区智慧岛和拓展区科学谷(鲲鹏软件小镇)三大片区组成,总规划面积64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重点集聚高端人才和科研机构,先行区主要布局孵化器和加速器,拓展区突出鲲鹏生态和软件研发,旨在构建“研发在郑州、孵化在周边、转化在全省”的格局,串联高新区、金水区建设沿黄科创带,是郑州打造国家人才高地和创新高地的重要载体。

中原科技城以科技创新为主体功能,通过打造国家人才高地、河南省高效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高地、高质量科技配套服务示范高地,中原高水平研发机构集聚高地,全球高层次科技人才集聚高地,使中原科技城真正成为创新人才高度集中、创新要素高度整合、创新活动高度活跃的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动机、中原地区科技创新的策源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聚焦布局包括数字文创、信息技术、前沿科技、生命科技、人才教育等5大核心产业,形成五大功能组团:数字文创产业公园、信息技术产业公园、前沿科技产业公园、生命科技产业公园、名校创新学院。中原科技城的明确规划定位为:

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发动机。加大对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好的载体和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产带城,以产促城,产城融合,将新动能培育和传统动能提升改造有机结合起来,运用新技术和“互联网+”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改造,带动传统行业在转型中脱胎换骨、优化升级。

中原地区科技创新策源地。结合北龙湖区域资源禀赋,对标世界知名科创中心,重点布局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政策有效供给、技术前瞻布局,强化配套服务,吸引资源集聚,力争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和在地转化,培育形成中原地区最具活力、凝聚力和竞争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发挥滨黄国家中心城市区位优势,营建黄河创新生态魅力、人文魅力、品牌魅力,打造知识创新、极核创新、集群创新、技术创新、场景创新、雨林创新多类型差异化平台,吸引创新人才群聚,强化周边合作科研院所多主体协同,高端链接全球创新资源,强化对全省及黄河区域辐射带动,建设一流的创新能力、创新创业生态和人才发展高地,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级”创新样板示范。

专栏7 郑州市高端人才创业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郑州市高端人才创业服务中心新建项目是市重点项目、民生就业项目,建设主体为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尚贤街以北、湖心环路以东区域,总建筑面积25627.9平方米,地上14层,地下3层,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至2022年。主要包括:人才引进服务大厅、综合服务大厅、社会融资服务大厅、创客空间、小微企业区、成长型企业区、配套生活设施、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等。该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10月底建成投用。概算总投资14418万元,其中“十三五”期间完成投资2700万元,“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11718万元。

郑州市高端人才创业服务中心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将对我市高端人才聚集,创业领军人才培育,完善我市高端人才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广阔平台,成为人才集聚和创业就业的高地。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构建高质量的郑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重点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深入实施“名校建设”战略,全市技工院校年均招收新生人数保持在4万人左右,在校生人数保持在10万人以上,学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积极推动技工院校招生纳入统一招生平台,支持辖区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发挥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高端引领作用。加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积极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点抓好“百千万”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培育“郑州大工匠”,鼓励企业推行首席员工聘任制,常态化推进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基地型项目建设。大力实施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推行“企校双制、工学一体”模式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大规模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等,年均培训保持在30万人次以上,落实相关培训补贴政策。构建并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服务”平台作用。完善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五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体系,持续推动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申办、承办国家级、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开展以职工技术运动会等为载体的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强化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工匠型优秀高技能人才作用,推动竞赛成果的转化。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强化技术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奖励、保障等方面的激励措施,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

专栏8 郑州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推动郑州辖区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

郑州市技工教育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服务就业创业、服务技能人才持续发展定位,以建设国内一流技工院校、打造一流师资培养团队、培养一流技能人才为目标,根据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需求,实施技工教育“名校建设”战略,不断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统筹推进全市技工院校优化整合和专业布局调整,突出学校定位和办学特色,充分发挥办学层次、规模、人才和能力方面的优势,着力将技工院校打造成技能人才培养中流砥柱。目前,全市21所技工院校,共开办130多个专业,年均招生4万余人,约为全省招生人数的40%,在校生人数保持在10万人以上,稳居全省第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成8个类别的职教专家库、6个技工教育集团,与100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学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郑州商业技师学院等7所万人培养规模的院校经河南省政府统一认定为技师学院,纳入高等教育范畴,约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强。引进德国IHK(依哈卡,德国工商业联合会)、HWK(哈维卡,德国手工业协会)两个国际职业资格培训考核认证体系。技工教育为郑州贡献了数十万能工巧匠,还涌现出一大批国际级、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和技术能手,获得国家级表扬表彰数百项。

二、大力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基础能力建设

郑州市高度重视技能人才的培养。按照“政府主导、人社牵头、各方参与、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六路”(人社、教育、农业、民政、扶贫、残联)、“八部门”(工信、城建、住房保障、国资、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了市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专项建设资金预算,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截至目前,累计规划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师资培训示范基地、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郑州市金蓝领网络大学、精品专业、“雏鹰计划”等软硬件项目200余个,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为载体,以促进就业、创业为核心的技能人才大培训格局已基本形成,贯穿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已基本确立。

三、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计划

按规定落实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中华技能大奖等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最高达200万元;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同等于本科毕业生待遇,享受每月500元青年人才补贴政策;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及所有等级技能人才享受“零门槛”落户;高级技师等同于副高级职称待遇,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免于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缴纳期限等一系列激励政策。开办郑州“金蓝领”网络大学,免费面向社会开放。持续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师”“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郑州市技术能手”和享受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推荐等工作,持续强化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和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积极推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模式,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四、持续举办职业技能竞赛

深入推进以赛促培、以赛促训、岗位练兵工作,构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五级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提升培育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作用。

专栏9 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大项目

一、中国(郑州)IHK和HWK培训认证中心

该项目以郑州商业技师学院为建设主体,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商业技师学院校园内。

拟规划新单体建筑物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地上16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中主要包括标准考核评价认证场地、集中培训场地及多媒体中心、食宿场地,地下建筑为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

郑州商业技师学院将按照IHK和HWK考核评价认证标准建设该中心,德方IHK和HWK协会提供相关管理、技术方面支持。该中心建成后,可以自主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开展职业资格考核评价认证等工作,有助于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国际先进的评价模式融合接轨,培养更多符合国际一流标准的高技能人才,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高端优质的技能人才支撑,不断增强郑州对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吸引力,持续增强郑州在全国甚至国际技能领域的影响力。

当前,该项目处于前期方案论证阶段,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商业技师学院院内,具备建设条件。计划于“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十四五”期间投资12000万元。

二、郑州交通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新建项目

郑州交通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主体为郑州交通技师学院,建设地点位于南三环与经开第三大街交叉口该学校校园内。总建筑面积16000㎡,位于学院西南角,地下一层。匡算总投资14500万元,其中实训设备3750万元。

该项目谋划建设,出于以下三个需要:一是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实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物质基础保障的需要;二是推动我市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持续增强郑州在全国职业技能领域影响力的重要支撑保障的需要;三是助力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举措的需要。

该项目计划2022年开工建设,2024年建成投用。

三、郑州市纺织服装行业公共实训基地新建项目

郑州市纺织服装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主体为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位于河南技师学院院内。河南技师学院负责有关功能区基础建设,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投入设备。

计划投资新建2座多功能培训楼,预计年接纳纺织类培训学生1200名以上,承担纺织类专业的各项实训。主要面向家纺企业的员工和社会人员提供设计、工艺、设备操作与维护等方面各项中、短期培训,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达600人次/年,职业资格考核培训800人次/年。计划2022年开工建设,2023年6月底建成投用。“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5000万元。

四、郑州市生物医药公共实训基地新建项目

郑州市生物医药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主体为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位于航空港区郑州临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该园区整体规划2000亩,园区储备优质项目83个,完成签约35个。园区瞄准产业制高点,布局创新药、细胞技术、IVD/第三方检测和高端医疗器械四大核心产业。航空港区郑州临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负责有关功能区基础建设,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投入设备。

该项目计划2022年开工建设,2023年6月底建成投用。“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5000万元。

五、郑州商业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综合楼项目

该项目以郑州商业技师学院为建设主体,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商业技师学院校园内。总建筑面积为34450.44平方米,地上七层、地下一层。主要包括实验室、实习场地及附属用房等。2019年10月开工,计划2021年10月建成。概算总投资13285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10200万元,“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3085万元。

该项目建设将彻底解决学院实训实习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可提供一流的教育教学硬件设施,有效推动郑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将全面提升郑州市培养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需要的实用人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市城镇化建设,为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铺路架桥。

着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做好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落实“郑州人才计划”关于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任务。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需求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广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等人才培养项目;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行业各系统开展教育培训。做好专家选拔推荐评审工作。开展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持续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实施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工程。健全完善专家联系服务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博士后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平台建设。开展服务博士后活动,促进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合作交流,促进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做好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工作。大力构建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留学人员创业政策体系。持续推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优化留学回国人员服务。

完善人才全方位服务体系。围绕人才需求完善政策,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事业引人、环境留人、平台育人导向,健全完善吸引力强、覆盖面广、含金量高的人才落地政策,打通人才评价、使用、流动、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鼓励各类企业引进科创人才,将创新内容项目化、公司化,理顺投入机制、利益分配机制,更好激发科创人才和科创团队积极性,形成更多产业化成果。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鼓励高校院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创新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推动技术经理人纳入郑州市职称评审和职业培养系列,探索建立突出产业需求、企业需求和市场认可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技术转移从业人员服务评价激励机制,畅通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通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技术转移相关课程,开展技术转移专业学历教育;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组织开展实务操作培训,提升技术转移服务专业水平。加快建立高效、公正、权威的项目和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精准服务、全链条服务,不断提升科创人才的获得感、满意度。支持各类科研创新载体设立特聘研究员岗位,着力打造柔性引进高端研发人才的知名品牌。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完善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政策措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培养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为产业转移升级和企业发展需要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丰富聚才平台。推动中国人民大学郑州校区引进,积极争取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在郑设立分校,以高校平台吸引和培育研究型人才。争取国家大科学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等落地布局,加快建设黄河实验室、嵩山实验室;依托量子与可见光通信、网络空间安全等优势领域,承担更多国家级创新任务,融入国家实验室建设布局;主动对接中科院系统院所和央企,吸引在郑设立研发分支机构;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郑州市高端人才创业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以科研创新平台凝聚产业人才。建设好河南省(中原科技城)人才创新创业试验区,将中原科技城与省科学院重建重振融合推动,借全省之力建设创新资源集聚、创新人才汇聚、创新动能厚植的高地高峰。引进启迪科服等专业服务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推动创新创业人才与专业服务机构、企业进行资智、企智对接,以服务平台拓宽人才交流互动渠道。

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市场性流动、引导性流动和计划性流动,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人才供求匹配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场化引才中的作用。完善人才流动政策,规范人才流动秩序,进一步破除妨碍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畅通城乡、区域和不同所有制单位间人才流动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人才调配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我省和我市重点发展领域的特殊人才需求。持续发布我市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建立健全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有序推进郑州都市圈人才一体化进程。

专栏10 郑州市打造聚才平台

搭平台、引人才,将中原科技城打造为全省人才最密集、产出最高、最有活力的人才特区。

鼓励引入国内外知名孵化器运营机构,建设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对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认定补贴。加快建设中关村河南科技园等创业孵化平台。

金融保障措施方面,扩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在中原科技城设立50亿元的创投引导基金,以直投或参股设立基金的方式开展运作,其中投资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资金不低于30%,推动天使投资人、股权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中原科技城发展,鼓励各类投资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对在中原科技城注册的投资机构投资我市未上市科技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按其投资额的10%、最高1000万元给予投资风险补助。

集聚创新平台方面,鼓励知名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研发基地,对在中原科技城设立地区总部或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的新入驻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的,经评估可给予不超过研发中心建设总投入30%、最高3000万元的资金补助。


第四节 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


创新和完善事业单位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完善人尽其才、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建立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细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责清单。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常态化“绿色通道”,强化公开招聘宏观指导与监督。加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指导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完善聘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岗位设置比例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高、中、低岗位人员梯次结构。按国家和省部署加快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效能评估,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国家和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为引领,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加快构建具有郑州特色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评价制度,以达到和实现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四位一体”的人才政策综合社会效果。积极调研和探索建立新行业、新业态、新技术“三新”类人才的职称评价机制,促进“跨界类”“融合类”新兴人才队伍快速成长。围绕“放管服”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鼓励特色产业聚集区开展特色产业职称评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基层一线政策倾斜力度。丰富完善评审专家库,加强评委会监督管理,不断提升职称评审质量,指导监管各类职称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服务全市重大战略等重点改革事项。推进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建设,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完善职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和无纸化评审,提升职称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构建适应新发展理念的职称管理运行机制等工作,“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制度健全、标准科学、机制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化的全方位职称制度体系。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认真做好国家级、省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组织开展好市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对各开发区、区县(市)、市直单位具体工作的指导。按照河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完善我市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信息管理库。做好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休假疗养工作。按照国家、省创建示范活动总体安排部署,开展清理整治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探索多部门联合查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表彰奖励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第五节 构建以提升幸福感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格局


深化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

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探索建立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合理增长的机制,促进小微企业、非公企业劳动者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协调,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按照上级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技术技能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推动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强化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工资分配的事前指导,探索发布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特征的薪酬分配指引。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建立工资收入分配大数据库,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信息服务。巩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配合推动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制定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明确以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为核心,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建立健全适应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分类管理要求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


第六节 健全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制,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完善劳动纠纷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三方机制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指导全市各类用人单位、企业园区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加强对劳动关系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积极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夯实全市劳动用工管理基础,完善劳动关系风险化解体制机制。做好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兜牢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权益底线。大力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性。完善劳务派遣监管制度,开展重点行业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完善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制度,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标准。建立完善职工疗休养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劳动模范、高技能工匠人才和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的一线职工、有职业病的职工等进行疗休养。完善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体系。促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

专栏11 改善劳动关系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政策,指导实施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

依法办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严格限时办结,畅通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结,高效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人社、法院、工会、司法联动机制,强化工作研判、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协调配合,逐步建立内部数据共享机制,对重大劳动争议隐患早报告、早预警、早研判,及时妥善处理。主动服务,规范企业用工。对重点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建立企业问题清单,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可操作性的专业意见,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用工环境。不断深化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和企业守法自觉,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维护辖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健全劳动关系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调解委员会、事业单位和行业调解组织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解平台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网络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人事争议通过调解方式在源头化解。建立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强化属地化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创新办案机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建立仲裁办案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优化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建立裁审衔接联动机制,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做好“互联网+调解”推广使用工作,提升调解仲裁智能化水平,“十四五”期末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使用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加强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实施调解员仲裁员知识更新工程,完善调解员仲裁员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完善仲裁员“准司法”职业保障机制,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对欠薪案件的查处力度。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紧紧围绕“三查两清零”的根治目标,利用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日常监督和监察员的巡查检查,发现欠薪苗头,及时解决问题,减少欠薪案件的发生,确保实现根治欠薪目标。强化治理欠薪长效机制的落实。从源头预防、动态监管、联合惩戒相结合,使制度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坚持政府主导、人社牵头、行业主抓、协调联动、综合施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一金三制”等根治欠薪的长效机制实现全覆盖。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欠薪治理,对欠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构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体系,实现欠薪治理从事后清欠向事前预防转变、行政协调向依法监管转变、集中清理向日常管理转变的“三个转变”,全面构建起防范、排查、监管、处置、维稳的治欠保支制度保障体系,确保我市治欠保支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上门指导落实劳动保障制度建设,减少出现拖欠工资的机会和漏洞;争创文明窗口,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丰富执法载体,巩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机制,实现对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动态监控。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诚信建设,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年检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各区县(市)书面材料年检率不低于8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第七节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区域制度统一、质量水平有效衔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欠发达乡村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补齐农村和基层公共服务短板,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强化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管理职能,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应需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开展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评价,完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和需求反馈机制。完善人才测评体系,强化考试安全体系建设,强化考试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全市人事考试服务一体化。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电话12333智能化、多渠道建设,加强与全市市民服务热线的有效衔接,形成全市一体化的数据交互和协同机制,打造民生服务热线品牌。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以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应用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在“金保工程”“数字人社”基础上,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快“智慧人社”建设。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主线,推动各类应用系统统一集中管理,实现各项业务领域之间、各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有效衔接,提升信息化公共服务水平和宏观决策能力。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业务流程重塑,逐步实现“全领域用网、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以逐步完成全市流动人员纸质档案电子化为目标,实现全市流动人员档案信息互联互通,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依托郑州市政务云,探索人社部异地容灾备份相关工作。强化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安全保障,完善网络安全监测系统,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为全面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有力地信息化支撑。

专栏12 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郑州市市民卡工程项目

2021年底前,全面夯实市民卡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市民卡在健康、教育、金融、公积金、工会、财政惠民、志愿公益、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延伸应用。探索推进部分业务全省范围内的跨地区通用模式,基本实现全市范围内线上线下应用一体化的市民卡服务管理模式。2023年底前,完成市民卡立法工作,依法持续深化推进市民卡在各类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应用,全面实现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市民卡服务管理模式。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全面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细化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明确服务要求,完善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需求相适应,融人社公共服务业务与信息化建设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贯彻实施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开展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标准化专项行动,促进标准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推动城乡区域性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同联动、有效衔接。开展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立重要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制度。

加强服务窗口队伍建设。统筹用好编内资源,拓宽人员供给渠道,充实窗口人员力量。保障窗口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拓展其发展空间。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实施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计划、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大力培树和宣传“人社知识通”,全面提升队伍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持续开展人社领域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构建简约高效的人社公共服务管理制度体系。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开展“清、减、压”,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异地事项“跨省通办”、特殊情况上门办、服务下沉就近办、探索推进“免申即办”,逐步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不断优化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服务。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服务规范承诺制。全面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建立差评和投诉公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提高全市12333行风投诉转办处理能力,提高全市咨询投诉处理能力。常态化开展窗口调研暗访和“局(处)长走流程”。


第八节 推进郑州都市圈人社服务一体化


共建一体化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现就业创业政策互惠、就业岗位信息对接、人力资源共享,不断完善一体化的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

共建一体化人才人事支撑体系。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资源在郑州都市群合理流动。

共建一体化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对接,共同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为构建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共建一体化和谐劳动关系。在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针对跨区域的工资拖欠、社会保险欠缴等方面联合执法,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四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组织保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目标,着力解决人社事业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党的思想凝聚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的组织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面增强执政本领,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战略。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人社干部法治素养培育。坚持科学立法、开门立法,不断完善人社政策法规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核工作质量,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普法宣传,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


第三节 加大财政投入


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办法、新途径,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经费投入。推动完善财权事权划分,构建与事权匹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经费分级保障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加大对引才聚才育才等发展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


第四节 实施重大项目


实施以32个核心板块建设为依托的示范性重大项目,推动重大战略与重大工程项目有机结合。加强与省人社厅的对接,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有效协调联动,有序开展项目需求、项目论证、项目编制、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评估与验收等系列项目管理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规范立项审批、资金筹集、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程序,推动项目顺利建设。


第五节 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建立规划计划衔接机制。把规划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县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形成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体系。健全规划执行监测评估机制,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动态监测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加强年度计划的监测分析和实施情况评估,提高分析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推动计划落地实施。


第六节 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引导,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的好做法、好举措、经验和成效。抓好先进典型宣传,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抓好新媒体建设和运用,不断拓宽人社宣传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附件:郑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测算说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