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50183/2021-00018
  • 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 史志图书赠阅
  • 2021-04-26
  • 2021-04-27
  • 通知
  • 郑志办〔2021〕8号
  • 有效
关于印发《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史志图书赠阅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史志图书赠阅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办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史志图书赠阅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史志图书赠阅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存史、资政、育人职能,更好地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制订有关管理办法如下。

一、市史志办史志图书编纂出版后,由相关业务处室制订赠阅方案,经办党组会研究审定后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一般采取分类、分批、长期发放的方式进行赠阅。

二、史志图书首批赠阅范围:

1.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及国家方志馆、省史志办及省方志馆等部门;

2.市直机构(赠阅数量方案附后);

3.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及其史志机构;

4.参与编纂的单位及人员等。

以负责编纂出版的处室为主,制订年度各类史志图书首批赠阅数量方案,提交办党组会研究,根据印数及实际可做相应调整。

三、满足政务服务需要的史志图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机构等提供,具有即时、长期、持续发放的特点,赠阅数量不确定。以地情资料信息处为主,经办主要领导审批后,做好赠阅登记。

四、与国内地方志工作机构(或方志馆)交流、互换的史志图书,以全国省会城市、省辖市及全国较先进的地方志工作机构为主,由地情资料信息处负责,确定交流互换的内容、数量(一般应为双方图书资料数量、价值相等或相近),经办主要领导审批后进行。

五、开展史志文化进基层宣传活动(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按照活动安排由地情资料信息处配合相关处室提供社会服务赠阅。

六、基层方志馆及方志文化教育基地赠阅工作,由地情资料信息处负责进行。

七、市史志办用于基本收藏的史志图书,每种留存300本(套)至500本(套)。

八、本办法自制订之日起实施。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