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21号)的要求,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8个,经研究,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失效规范性文件8件,现予公布。
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郑州市林业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郑州市林业局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