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郑法政办〔2020〕7号)的要求,我委对2020年11月30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共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14件,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3件,清理非规范性文件1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清理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