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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城管〔2016〕413号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城管〔2016〕413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16日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有效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有效遏制灰霾天气,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攻坚战实施方案和郑州市关于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加强预警、提前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本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部门协调,细化应对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

二、目标任务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顺畅的组织指挥体系,采取更加严格、更加具体的应对措施,确保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贯彻执行,最大限度地控制管辖行业对空气质量的污染,进而降低污染物浓度。

三、岗位职责

(一)市容处负责督导、协调、考核各县(市、区)、管委会及局属单位道路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二)固废处负责督导、协调、各县(市)区、管委会建筑垃圾车辆办证和运输管理工作;

(三)市政设施处负责城市部分道路建设、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和管沟开挖工作;督导各县(市、区)抓好沥青搅拌站管理工作;

(四)执法管理处负责督导、协调、各县(市、区)、管委会取缔露天烧烤和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工作;

四、应急措施

(一)四级应急减排

当启动四级应急减排响应时,迅速在局系统发布天气动态,倡议职工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二)三级应急减排

在四级应急减排基础上,强化以下措施:市政施工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非冰冻期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加强督导检查,严禁露天烧烤,督导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

(三)二级应急减排

在三级应急减排措施的基础上,强化以下措施:局系统公务车停驶30%,四环以内工程渣土车停驶;市政工地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工地采取围挡措施,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非冰冻期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严禁露天烧烤,督导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相关业务部门上路检查并建立台账,对应对不力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责任追究等措施。

(四)一级应急减排

在二级应急减排措施基础上,结合城管局工作特点,强化以下措施:采取巡查和定人、定点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违规渣土车运输;执法人员全员上岗,全方位排查取缔露天烧烤和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加大重点区域、重要路段非冰冻期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五)充分发挥督查组的监督作用。当接到市发布的应急管控通知后,局大气办将利用微信群、邮箱、电话等方式第一时间通知到道路扬尘督查组(市容环卫处)、油烟治理督查组(执法管理处)、渣土车治理督查组(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按分工迅速传达至各县、市、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并上路督查,各县、市、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并按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各督查组的督查情况与次日九时前报局大气办。应急管控结束后,各督查组应及时总结、评估此次应急管控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应急管控取得的效果。局大气办将根据督查情况总结评估应急管控的效果。

(六)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的责任分工。具体是局属环快处、河渠处、郑开大道管理处、二七广场管理处、洒水降尘管理中心所承担的市管道路保洁和洒水降尘工作,按照县、市(区)、管委会的管理和督查方式执行。

(七)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通过各种媒体、海报等形式宣传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重要意义以及市城管局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所承担的任务、范围。公开举报电话,欢迎市民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67172000.

五、要求

(一)各业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具体负责人,确保通讯畅通。

(二)要加强重点时段管控,特别是要严查夜间渣土车违规运输、露天烧烤以及秋冬季节焚烧落叶、垃圾现象。

(三)要严格考核奖惩,对照考核标准,对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的单位,市城管局通报表彰。对未能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不按规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并落实应急应对措施,市城管局将通报批评,减免该行业年度奖补资金。情节严重的,转交上级部门处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