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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城管〔2016〕117号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城管〔2016〕117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现将《2016年郑州市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郑州市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方案

 

为营造文明、和谐、畅通、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针对我市市区占道经营现状,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精细办、市大气办的部署和要求,依据《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州市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20项重点工作推进方案》、《郑州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专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集中整治为载体,按照“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全民参与”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基本取缔突出店外经营,基本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临时便民疏导点(早市)管理规范有序,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逐步减量。

二、整治内容及工作重点

(一)整治内容:

1.主次干道突店经营、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依法治理情况;

2.学校、医院、商场、车站、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重点区域周边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落实情况;

3.背街小巷依法治理取缔突店经营和规范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情况;

4.临时便民疏导点规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工作重点

1.推动我市依法治理占道经营新机制建立完善。积极推进《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53号文件贯彻落实,指导各县(市、区)、管委会逐步建立网格化管理、联合执法新机制,组建三室一庭,构建四位一体司法保障体制。

2.依法治理突店经营和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城管执法部门牵头,积极联络公安、工商、食药、商务、街道办事处(乡、镇)等部门参与,开展依法治理突店经营和流动商贩占道经营。

3.依法治理占道露天烧烤。城管执法部门牵头,积极联络公安、环保、民委、食药局、工商局、街道办事处(乡、镇)等部门参与,开展占道露天烧烤专项治理。

4.加强临时便民疏导点管理。按照“15分钟生活圈”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提升临时便民疏导点等便民设施,满足市民购物需求。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成立郑州市依法治理占道经营领导小组,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尚学振任组长,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赵俊恒任副组长,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管理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组织,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加大舆论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治理活动的全过程,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媒体,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配合支持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集中治理、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每周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治理工作的意义和目的,曝光占道经营行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治理成果,宣传占道经营治理中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三)明确工作职责。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要切实承担起治理占道经营的管理责任,建立治理台账。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定人、定岗、定责”管理责任制,坚持蹲点执勤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提高占道经营治理工作效能。二是建立周例会制度。三是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管理主体,发挥联合执法作用,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占道经营治理联合执法体制。

(五)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日巡查、周点评、月考核,建立市、区、办事处三级考核机制,依法治理占道经营领导小组定期对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将督查情况上报市政府。对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挂牌督办、有偿整改、财政扣款、通报批评及责任追究。年终召开占道经营治理总结大会,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点评、查缺补漏,发扬好的做法,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六)严肃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默许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各种费用;不得以收代管、以罚代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一旦发现,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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