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16-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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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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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
  • 郑城管〔2016〕78号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市民养犬行为的若干意见

郑城管〔2016〕78号

 

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自2013年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建成区范围内市民违规饲养禁养犬只、无证犬只、违规遛犬和流浪犬乱窜的情况基本得到遏制,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有所增强。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巩固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成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机制建设和经费保障

(一)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区、管委会要在现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区、办事处一级成立能够统筹辖区养犬管理的长期机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专门负责辖区内规范养犬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大养犬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将养犬管理工作所需的办公、宣传、督查考评、执法管理、设施购置等日常工作经费列入每年工作预算,足额给予保障。

二、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工作

(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定期在省、市主流媒体(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商报、东方今报、郑州日报、郑州晚报、河南电视台、郑州电视台和其他中央驻郑主流媒体)发表规范养犬的正面报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手段开展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报道形成舆论攻势。

(四)加大社区宣传力度。制作一批能长期使用的文明养犬宣传展板、警示牌等宣传品,在社区内进行设置。在社区建设“宠物之家”,开办文明养犬培训班,定期组织辖区内养犬人参与文明养犬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试点组织文明养犬示范小区创建活动,成立小区养犬组织,签订文明养犬公约,探索养犬人自管自治模式。

三、加强执法管理工作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明确办事处执法中队养犬管理执法主体责任,细化执法管理工作要求,量化工作目标任务,保障执法工作所需的装备。在区级组建4至6人的养犬管理专业执法队伍, 除专门开展日常执法管理工作外,同时负责对本辖区执法中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六)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坚持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行动相结合,执法巡查和处罚工作覆盖至小区楼院。每周组织不少于两次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无证犬和违规遛犬等行为,加大流浪犬抓捕力度,使市区内违规养犬、遛犬行为和流浪犬只数量明显减少。

四、加强办证年检工作

(七)提高犬只办证年检率。加大犬只普查力度,建立完善区(管委会)、办事处、社区三级管理台账,每季度进行更新。动员养犬人及时为犬只办证年检,并适时组织开展犬只集中办证年检工作,年度犬只办证年检率达到95%以上。

(八)提高服务水平。制定办证点设置管理办法,对办证点实行星级标准评定,高标准、合理设置办证点,方便市民办证。升级犬只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管理功能,增加网络办证或微信办证等功能,提高办证效率。对独立办公的养犬管理部门实施窗口化服务,按照政府办事处大厅标准实施软、硬件建设,提升服务形象。

五、加强督查考评工作

(九)完善督查机制。构建市、区两级日常督查机制,形成市、区两级相互结合的督查模式,及时发现解决规范养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导养犬管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十)完善考核评比机制。形成市、区两级考核机制,将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办事处,区级机构每月对办事处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年排名依据。市指挥部按比例每月抽查办事处进行考核,根据办事处成绩确定区(管委会)成绩,每月排出区(管委会)名次,全年排出办事处名次,通报全市城市管理部门和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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