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75/2020-00003
  •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 通知
  • 2020-02-05
  • 2020-02-05
  • 通知
  • 郑大数据党委〔2020〕1号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确保全体同志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郑州直〔2020〕5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担负下沉迎宾路办事处桂园社区、四港联动卡口值守工作任务,现将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防控规划、方案、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联系迎宾路办事处做好下沉社区值守计划,疫情防控期间数据的统一汇总和汇报。

2、加强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3、结合下沉社区和四港联动卡口值守开展各种类型的疫情防控宣传和教育,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册、条幅、党员先锋队旗帜等;广泛开展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宣传,发放预防手册。建立应对疫情防控联系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4、准备和筹集应对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准备好下沉人员的伙食保障。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和统一发放管理,落实各部门疫情防控期间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情况。

5、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与引导工作;动员和监督在疫情防控时刻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基层工会在员工关怀和帮扶方面的作用。

6、全面排查全局人员状况,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居家医学观察隔离计划。对由武汉返回的人员,自返回之日起按规定接受14日的居家医学观察并向所在社区报备;有过武汉区域人员接触史的员工,自接触结束之日起按规定接受14日的居家医学观察;国内其他地区员工,按14天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执行。所有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及时向单位报备;由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管理工作,为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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