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37439/2021-00013
  • 郑州市商务局
  • 消费促进月
  • 2021-04-29
  • 2021-04-29
关于开展“2021年郑州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抢抓“五一”等重点节假日消费契机,促进我市消费潜力加快释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居民消费信心,争创国际消费中心试点城市,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消费促进月活动统一部署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钜惠夏季·火热中原”促消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20〕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1年郑州消费促进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快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国际消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活动主题,以打造郑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奋斗目标,加强政商银企联动协同,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促消费活动,丰富市场供给,配套优惠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加速市场回暖,为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三、活动口号

乐享消费,美好生活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组织动员。市商务局牵头归总全市重点促消费活动,统一发布宣传。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动员组织本辖区大型商贸企业、重点商圈和特色商业街、行业协会、品牌消费集聚区等,因地制宜地举办涵盖商贸、文化、休闲、娱乐、旅游等领域的各类消费促进活动,积极促成跨行业、跨领域合作,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人气,培育形成“政府搭建平台、商家丰富供给、全民乐享消费”的消费促进内生新动能。参与活动企业,可按规定统一冠名“2021年郑州消费促进月”活动,使用全国统一标识(附件1)。

(二)丰富活动内容。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聚焦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商品消费,餐饮、文化娱乐、旅游等传统服务消费,以及数字文化、健康、信息等新兴热点消费,结合本地消费特色、产业优势和风俗文化特点,组织汽车展销、家居家装节、服装服饰秀、老字号国潮、特色美食节,以及网购促销、民俗集市、夜间消费、文博文创等特色专题活动,打破传统促消费概念,整合资源,突出沉浸式体验式消费,努力形成商文旅融合的“大消费”模式

(三)抓住关键节点。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活动期间的节庆假日,抓住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母亲节、护士节等重点节日,店庆、周年庆等重要时点和网络消费旺盛时机,中国品牌日、中国旅游日、博物馆日等主题节日,顺应居民春夏踏青出游的习惯,策划系列活动,以节兴商、以节聚势、以节兴市,进一步挖掘消费热点,形成特色活动品牌,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四)创新活动形式。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广利用数字信息新技术,规范引导实体商家利用直播带货、达人探店、博主种草、用户点评等方式吸引线上流量转化为线下客流,创新创意营销模式。鼓励线上线下企业加强合作,引进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新技术、新平台、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推陈出新,创新开展相应主题的促消费活动,促进传统消费转型,进一步释放新兴群体、新型消费潜力

(五)加强政策配套。为配合开展好2021年郑州消费促进月活动,根据我“钜惠夏季·火热中原”促消费专项活动安排,市政府将分两期发放消费券5000万元,重点支持百货、餐饮、家电、家居、成品油等领域开展促消费活动。同时,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加大促销力度,对5-6月、7-8月汽车销售额增量前20名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促消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积极争取辖区政府支持和资金保障。要精心策划并制定本辖区促消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活动落实。同时,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活动期间推出各具特色的优惠促销政策,增强消费获得感,增进消费热情信心。

(二)落实防疫安全。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始终树立安全意识,严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提前排查疫情风险,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在活动场所配备专人,加强监督检查,事先进行消防、疏散、救援等应急演练,严防火灾、踩踏、食品安全等事故。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把握宣传节奏,利用传统媒体资源、直播平台、短视频、互动视频网站等新媒体新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推介,营造热烈活动氛围。同时,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大力倡导诚信兴商、规范促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绿色文明、科学健康消费理念,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新风尚。

(四)做好成效总结。为及时全面掌握活动开展情况,为下步促消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请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本辖区重点促消费活动加强追踪跟进,及时收集整理成果数据和活动亮点,做好经验总结。各区县(市)《2021年郑州消费促进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活动总结,请于61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商贸处。

联系人:赵宜君           联系电话67185865

邮箱:zzswj405@163.com

 

附件:

1、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统一标识

2、2021年郑州消费促进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3、2021年郑州消费促进月重点活动表

                              2021年4月2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