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75/2021-00041
  •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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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8-30
  • 2021-08-30
  • 通告
  • 郑大数据〔2021〕55号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 推进实施大数据人才培养“码农计划”校企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

推进实施大数据人才培养“码农计划”校企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应用型本科院校、高职高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有关大数据企业:

为加快推进郑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加强大数据产业人才培养,持续为大数据企业输送合格好用的人才,进一步扩大和稳定就业。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数据人才培养“码农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实施大数据人才“码农计划”校企合作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瞄准大数据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加速校企合作,加快建立符合产业实际需求的大数据人才生态体系,持续为郑州市大数据企业输送合格好用的人才,进一步扩大和稳定就业,助推我市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坚持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抓重点、调结构、守底线,聚焦郑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重点,在大数据专业相关领域形成人才定向培养和精准就业的良性循环,畅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就业岗位推送渠道,鼓励大数据企业的就业岗位向本地人才倾斜,支持“码农计划”试点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

三、适用对象

(一)适用院校范围

根据《郑州市“码农计划”大数据人才认定标准(暂行)》开展大数据人才培养,并入选“码农计划”大数据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名单的院校(以下简称“试点院校”)。

(二)适用企业范围

郑州市从事大数据存储、大数据采集与处理、大数据平台研发、大数据分析与挖掘、大数据可视化、大数据开发和应用、大数据安全与保护、传统产业大数据融合与创新,数据资产研究与创新,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大数据企业”)。

四、实施内容

(一)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人才平台”),试点院校、大数据企业和试点院校参与“码农计划”的在校生数据纳入人才平台数据库统一管理。试点院校负责根据人才平台要求上传院校数据和本院校参与“码农计划”的在校生数据;大数据企业负责根据人才平台要求上传企业数据和本企业与试点院校应届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信息。

(二)组织申报。市大数据局以线上形式组织大数据人才培养“码农计划”校企合作扩大和稳定就业补贴申报,申报条件为试点院校应届毕业生与大数据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的社保。符合条件的试点院校和大数据企业应及时登录人才平台或郑州市“亲清在线”平台申报。申报方式分别如下:

1.试点院校需根据大数据企业上传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与各大数据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保信息申报补贴,申报信息经人才平台核实确认后,列入郑州市大数据人才培养“码农计划”校企合作工作补贴入选名单(以下简称“入选名单”)。

2.大数据企业需根据本企业与各试点院校应届毕业生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保信息申报补贴,申报信息经人才平台核实确认后,列入入选名单。

入选名单按年度汇总,形成年度入选名单。市大数据局根据年度入选名单计算补贴总额,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报市财政局

(三)补贴发放。市大数据局依托人才平台定期比对社保数据,补贴名单内试点院校申报的学生满足按规定连续缴纳一年社保的,以及补贴名单内大数据企业按规定为申报的本企业录用学生连续缴纳一年社保的,系统将自动核实确认,并列入郑州市大数据人才培养“码农计划”校企合作扩大和稳定就业补贴名单(以下简称“补贴名单”)。

补贴名单在人才平台和郑州“亲清在线”平台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试点院校和大数据企业,由市大数据局组织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试点院校和大数据企业,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五、资金支持

(一)补贴标准

    对试点院校大数据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与大数据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 分别给予试点院校3000 元/人、大数据企业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二)绩效评价

    项目单位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市大数据局负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重点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再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健全组织制度。各试点院校和大数据企业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成立工作组,明确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协调推进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

(二)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各试点院校和大数据企业要增强互动,积极动员在校学生参与大数据人才培养“码农计划”的各类技能培训,开展专家讲座,专业竞赛和校园招聘等各种主题活动,通过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校企合作的典型经验和良好成效。

(三)追踪服务,提升就业水平。各试点院校应对本校参与大数据人才培养“码农计划”,在大数据企业就业的学生进行跟踪服务,与大数据企业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协助学生处理各类就业问题,避免劳动纠纷,持续扩大和稳定我市大数据行业就业水平。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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