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53/2021-00016
  • 郑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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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25
  • 2021-06-25
  • 通知
  • 郑民宗〔2021〕23号
关于印发《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各区(县) 市民宗局:

为深入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集中攻坚,按照市消安委工作要求,现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6月25日 


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方案

 

为持续深化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解决重点隐患短板问题,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助力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安委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发展理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紧紧围绕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总体目标,注重问题导向,突出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精准施治、常态管控等机制,推动从根本上解决一批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建党100周年、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创造高质量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督促完善场所按标准划线管理。继续督促、推动完善各宗教活动(重点)场所在场所消防通道出入路口(路面)及两侧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实行有效标识化管理,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车通道畅通。

2.继续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积极联合当地消防救援、公安、城管等部门,集中开展宗教场所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宗教场所消防车通道的联合管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治理

1.加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一是继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要求,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白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健全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全面排查测试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解决室外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继续自查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对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的逐项登记,设定明显警示标识、严格日常管理,对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的逐项登记并修复;四是自查电缆(井)及线路管道(井)防火要求不高、配电房(井壁)及检查门破损、房(井)内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等问题,逐项登记并整改;五是根据场所自身规模,建立集防火、灭火、宣教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队伍。对在2020年至今排查登记的突出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2、推动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严格落实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各宗教场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逐级逐岗细化消防管理职责;二是宗教场所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相对独立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突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如设立餐厨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建筑消防设施、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内容;三是加强对消防设施、餐饮场所、宗教活动区域等重点部位实施管控,实施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时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区分不同岗位及职责,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针对性消防培训、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3. 加大电器(气)火灾、电动自行车治理力度。一是加强对宗教场所违规使用电器产品治理,严查使用无证、非法生产的劣质产品以及私拉乱扯用电行为;二是严格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宗教场所自身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解决设施周边违规堆放杂物等问题。四是宗教场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加强日夜巡查值守,及时纠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隐患问题。

(三)加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综合管理

1、集中整治宗教领域消防安全问题。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监管责任,依法依规指导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监管、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指标。要对2020年宗教场所(文保单位)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场所和知情信众举报火灾隐患。

2.推行宗教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地应建立完善场所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当地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力量的作用,实施对辖区内场所分类指导、精准治理。集中整治场所消防管理责任不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列出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项清单”,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坚决预防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四)继续推动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宗教场所应纳入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宗教场所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渠道,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融入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五)推动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制定出台消防安全宣传进场所指导意见,按计划逐步推进落实。部署落实好2021年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夏季(冬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大演练等专题活动。将消防安全纳入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建立常态化全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宗教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明白人)、宗教教职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三、时间安排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细化工作措施(2021年6月25日前)。各地、各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等内容,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整治(2021年6月25日至年底)。各地、各部门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研究细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

(三)定期调度研判。市民宗局办公室定期调度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适情组织督导调研(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在6月30日前向市民宗局办公室报送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自2021年7月起,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23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行动自评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分级实施,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主抓督办,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工作研判、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要以实施“十四五”规划为牵引,结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宗教自身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工作举措,要细化目标任务,列出“三个清单”,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跟踪督办,定期梳理问题成效,逐项稳步推动落实。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在2020年精心策划培树、考量打造试点场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市民宗局也将适时结合各地试点建设推进情况,集中推广较为成熟做法和先进典型,引导各地推动建设示范场所。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成效将作为市民宗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市民宗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调研,对各地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督导考评、评估通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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