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1-00150
  • 郑州市公安局
  • 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
  • 2021-12-28
  • 2021-12-28
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

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和群众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在黄牌电动自行车(黄底黑字临时通行防盗车牌)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有效期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依据《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摩托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呼吁广大市民朋友,根据《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觉购买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按照规定登记上牌,不购买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骑行。骑乘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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