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5-00049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工作
  • 2015-03-18
  • 2015-03-18
​2015年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郑州在都市生态农业上先行先试、率先发展的要求,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服务城市、富裕农民、优化生态、繁荣农村”为目标,抓改革、转方式、调结构,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代田园城市

  1.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县以下新市镇、一般(乡)镇新型农村社区拆迁和安置,抓好“五通七有两集中”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2015年新市镇社区完成29个行政村1.12万户277.88万㎡拆迁,开工建设安置房2.88万户399.25万㎡,回迁群众2.17万户,8.66万人。

  责任主体: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各县(市)农委(新型城镇化建设主管部门)

  2.优先推进重点区域村庄拆迁。优先推进贫困山区、黄河滩区、煤炭塌陷区和干线道路两侧1公里范围内村庄拆建。2015年完成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14万人、煤炭塌陷区搬迁10万人、黄河滩区搬迁近3万人,干线道路两侧完成63个行政村1万户296.04万㎡拆迁。

  责任主体: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各县(市)农委(新型城镇化建设主管部门)

  3.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加快推进历史文化风貌特色村、自然生态风貌特色村的保护与开发,启动一批特色村建设美丽乡村试点村项目。五县(市)及有特色村的区都要至少启动1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

  责任主体: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各县(市)、有关区农委

  4.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全力做好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人居环境治理攻坚战,做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标准(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的村庄长效保洁、资金投入维护等机制。按照每年不少于30%的数量,2015年省级达标村(社区)计划达到100个;按照每年不少于15%的数量,省级示范村(社区)计划达到50个。

  责任主体: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各县(市)农委

  5.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完善增量考核工作台账,每月对县(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增量核实,并在每月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观摩会上予以通报。每季度采取县(市)交叉相互检查,对累计增量情况进行复查、排序,核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责任主体: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各县(市)农委(新型城镇化建设主管部门)

  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构建都市生态农业产业体系

  6.加快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完成新郑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惠济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中牟·国家农业公园综合管理服务区、荥阳河阴石榴现代农业示范区、惠济花卉产业示范区、新郑红枣产业示范区等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核心区项目建设任务,完成47个总面积5.9万亩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十大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新规划建设一批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综合与市场信息处,黄河农场,有关县(市、区)农委

  7.加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建设蔬菜、水果、水产可追溯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 4万亩。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水产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园艺工作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8.加快推进花卉产业发展。做好河南(惠济)花卉产业集群的推进协调工作,指导航空港区完成国际花卉物流港规划立项,提升中高档盆栽花卉和鲜切花综合产出能力。建设3-5个标准化花卉示范园。协调办好中国温室园艺行业2015年年会。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蔬菜花卉管理办公室,园艺工作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9.加快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做好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沼液沼渣生态循环农业推广项目和秸秆生物质燃料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郑州市农田资源智能监测与管理系统建设,鼓励有机肥生产和推广使用。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科技教育处,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土壤肥料工作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10.加快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在设施蔬菜、水果、花卉和水产等方面试点建立1-3个都市生态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开展10-20项农业技术推广和7-15项农业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责任主体: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部门:科技教育处,有关县(市、区)农委

  11.稳定粮食生产。继续实施粮食高产创建工程,建设粮食万亩高产示范方15个、千亩示范方50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50万亩,施配方肥面积180万亩。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加快推进大田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力争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5%。

  责任主体:种植业与农业机械管理处

  责任部门: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植保植检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12.实施高标准农田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2.8万亩。完成市本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3万亩,新谋划一批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责任主体: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责任部门:有关县(市、区)农委(农开办)

  13.加快发展现代渔业。指导编制荥阳国家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规划并启动核心区建设,开展渔业保险试点,加快郑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良种的繁育实验基地项目和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建设1个黄河鲤鱼育种中心,全市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13万亩左右,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责任主体:水产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水产技术推广站,黄河鲤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14.加快现代种业发展。继续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强化种子质量室内检验和田间种植鉴定等监管措施,建设中国郑州种业科技创新园区,筹办好中国(郑州)第一届农作物品种地展博览会。做好蔬菜集约化育苗项目建设。

  责任主体:种植业与农业机械管理处

  责任部门:种子管理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15.加强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工作。做好郑州市蔬菜研究发展中心、郑州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和郑州市农作物南繁育种基地项目建设。选育出农作物新品种1-2个,鉴定科研成果1-2项,争取获得省市科技成果奖1-2项,引进农作物、林果、花卉等新品种55个,建立示范基地4个。加强蔬菜新品种的选育和配套栽培技术研究, 加大阳台园艺研究示范力度,开展成果鉴定1-2项,争取获得省市科技成果奖1-2项,审(鉴)定蔬菜品种1-2个。加大蔬菜新品种、新技术集成和示范推广力度,推广科技成果3项,开展科技下乡20次以上,建立1-2个规模以上示范基地。

  责任主体:科技教育处

  责任部门:农林科学研究所,蔬菜研究所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6.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管力度。完成200个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项目建设,在县(市、区)建立1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监控指挥分中心。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修)订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0项,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基地5000亩,认证登记“三品一标”农产品50个。

  责任主体: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1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监测监管。全年抽检蔬菜130万批次,水果15万批次,水产品2万批次,原(杂)粮5万批次,干菜(果)5万批次,茶叶5万批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责任主体: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18.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督导检查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运行,指导航空港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完成登封市、金水和惠济区农业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

  责任主体: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19.加强农业执法工作。抓好立法工作,废止《郑州市农药管理条例》,加快推进《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立法项目的调研。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秋季农资市场集中整治、农资打假冬季行动和渔政执法,开展第十一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适时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专项治理行动不少于4次。开展市场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农资经营集中或制售假劣农资多发区域,并形成巡查记录归档。

  责任主体:食品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指挥部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水产管理办公室,农业执法大队,种子站,黄河鲤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四、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0.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在五县(市)选择部分乡(镇)和行政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搭建郑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平台。出台郑州市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开展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试点。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有关县(市)农委

  21.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规则和制度。完成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站、数据库系统、网络信息传输系统、土地承包经营权审核系统、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系统等系统开发并投入使用。2015年先期开展没有权属争议的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经营权等交易品种。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2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惠济区、管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上街区和航空港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其它县(市)选择1—2个行政村(新型社区)开展试点。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23.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继续坚持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农民负担监督卡入户率97%以上。加强和规范村级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指导县(市、区)做好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24.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鼓励以整村、“互换并地”方式流转土地。积极推行和引导土地预流转、土地托管与土地信托等流转形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有效发挥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作用。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有关县(市、区)农委

  25.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对示范合作社实行动态监管。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合作社开展农社、农超、农校对接。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建立市、县(市、区)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加强示范引导,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选认定工作。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职业经理人培育。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郑州市分校,农业科技教育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26.培育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影响力的现代农业企业或企业集团。重点发展种养加工、农业流通、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涉农服务5个集群类型。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29家,农业产业化集群达到28个。通过贷款贴息等措施扶优扶强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集群核心企业。做好全国农产品加工业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展会的参会工作。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综合与市场信息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27.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打造滨河风光览胜游、果岭山水体验游、天地之中养生游、慢享生活休闲游、田园风情观光游等5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继续开展以“走进乡村,寻梦田园”为主题的休闲农业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提升30家休闲农庄(园)、打造2个农家乐集聚村。

  责任主体:农村综合改革指挥部

  责任部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五、创新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28.创新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定《2015-2017年郑州市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5-2017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郑州市农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简称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分专业、分类别组建项目专家库。做好农业项目资金落实工作。

  责任主体:农业项目管理指挥部

  责任部门: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综合与市场信息处,会计核算中心

  29.实行领导干部分包县(市、区)工作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分包县(市、区)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要积极深入分包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督导督查,协调解决问题,分包县(市)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主体:办公室

  责任部门:组织宣传处,纪委

  30.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围绕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成立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等5个重点工作指挥部。建立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对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实行周报月评季现场会制度,通过台账管理、定期通报、观摩点评、跟踪督查、专题研究等方式进行。

  责任主体:办公室

  责任部门:纪委,组织宣传处,各指挥部

  31.创新农业投融资新机制。发挥郑州农业投资担保公司作用,依托农业技术服务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职能,加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项目库建设和把关,盘活农村产权要素,创新农业贷款担保抵押机制,扩大金融贷款规模,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力度。探索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和规模。

  责任主体:农业项目管理指挥部

  责任部门:郑州农业投资担保公司,计划财务处,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32.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围绕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集群,以国内外500强企业、国内行业前20强企业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主,力争引进一批助推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三力”型(在国际上有影响力、在国内有辐射力、对国内外资源有整合力)项目。

  责任主体:对外经济合作处

  责任部门:有关县(市、区)农委

  33.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开发建设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地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推进精准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打造郑州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扩展“12316三农热线”系统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农业宣传工作,运用“商都农网”农业门户网站、《郑州农业手机报》、《郑州农业》刊物、《郑州农业农村信息》、郑州都市农业微信、微博等多种信息服务手段,使农民享受到多元化、多渠道、低成本的信息服务。

  责任主体:办公室

  责任部门:农业信息中心,有关县(市、区)农委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三农”能力

  34.加强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深化提升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下沉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农委网格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着力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推进市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责任主体:组织宣传处

  责任部门:纪委,机关党委

  3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完善竞争性选任干部机制,注重在农业发展的主战场上锻炼干部、发现干部、选用干部,逐步形成优秀干部凭业绩自动生成机制。做好农业干部高校培训工作,计划2015年上半年在华南农业大学举办两期都市生态农业培训班,培训120余人次。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责任主体:组织宣传处

  责任部门:编制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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