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090/2016-00006
  • 郑州市林业局
  • 政务
  • 2016-02-16
  • 2016-02-16
  • 通知
  • 郑林〔2016〕18号
郑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农委):

为落实全市生态建设及环境治理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根据省林业厅下达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6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郑州市2016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

 

2016年2月16日

附件:

郑州市2016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级林业部门必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发展理念,理清“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思路,明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完善发展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一、主要任务

进一步巩固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保护林农权益,开展纠纷调解仲裁人员培训,全市新建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构1个,全市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率达到90%以上;推广使用林权流转标准合同文本,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标准合同使用率达到95%;积极引导银林合作,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新增林权抵押贷款3000万元;加强林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导,积极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新增家庭林场和林业合作社22个、规范化合作社4个,继续开展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坚持以集体林业增绿、增效为目标,不断提高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扶持新建林下经济基地5个,全市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7亿元;组建中原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完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集体林权权能,维护林农合法权益。结合实际,探索集体林地林木和非林地林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落实好“三权”权能,巩固确权发证工作成果。对于林地面积大、农户多、矛盾突出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成立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办公室,协调土地、司法、农业、信访等相关部门组建林地承包纠纷调处仲裁庭,聘任威信较高、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人员担任林地纠纷仲裁员,开展农村林地纠纷仲裁调解工作。2016年由新密市新建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1个,全市培训农村林地纠纷仲裁员、调解员30人次,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率90%以上。

    (二)加强指导监管,依法开展集体林权有序流转。指导林农根据需要采取股份合作、出租等方式依法流转所承包的林地、林木。加强工商资本参与林权流转的资格审查、项目监管和成果监测,探索建立工商资本进入林权流转市场的监测机制。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依托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引导集体林权流转依法有序开展,落实《河南省集体林权流转项目备案办法(试行)》,逐步建立林权流转事中事后监测制度。

(三)积极宣传引导,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引导林农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专业合作联社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模式,不断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2016年我市新增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22个,新增规范化合作社4家。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引导基础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整体运转良好,带动能力强、经营规模大、综合效益好、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业合作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同时加大宣传、扶持力度,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促进全市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

(四)积极协调银林合作,强化林权抵押贷款服务。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相关业务。指导从事涉林项目和有抵押贷款需求的林农、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企业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申请,推动当地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开展,同时做好抵押贷款备案工作,落实《河南省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办法(试行)》。2016年,我市计划新增林权抵押贷款3000万元。

(五)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着力抓好林下经济。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好《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郑州市都市型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增长的意见》(郑政办〔2015〕130号),按照要求积极申报林下经济项目,用好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同时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林下经济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出台更多符合本地林下经济发展特色的扶持政策。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林下经济项目扶持资金的监管,确保扶持资金的高效利用。2016年全市将新建林下经济基地5个,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7亿元。

(六)推进中原林权交易中心建设,逐步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2016年郑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郑政文〔2016〕18号)要求,市林业局将继续推进中原林权交易服务中心组建工作,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县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职能,积极支持中原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构建全市林权管理服务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及早安排。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早动员、早部署,科学安排工作进度。

(二)加大投入,激发活力。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争取更多扶持政策和资金,调动群众、企业的积极性,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林改的活力

(三)狠抓落实,加强督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任务安排,严格落实。市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计入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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