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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郑州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日

 

郑州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17年是我市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根据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脱贫攻坚第二次推进会精神,结合我市扶贫工作的阶段性特征,制定郑州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7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围绕“两年脱贫攻坚、后续巩固提升”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继续以“N+2”脱贫计划为主线、以“五对”措施为抓手、以“转扶搬保救”为基本路径,一手抓脱贫攻坚扫尾,一手抓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统筹推进“六个精准”,确保在全省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脱贫目标

退出贫困村23个、脱贫666户2400人,登封市、新密市完成脱贫任务,实现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户全部脱贫。

(二)巩固提升目标

已脱贫的225个贫困村达到“1+7”退出标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完善。2015、2016年已脱贫的8.9万建档立卡人口继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自我发展能力和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两不愁三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脱贫成果更加巩固,防止返贫。

(三)专项扶贫项目目标

全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4800人,整村推进20个村,实施贫困山区区域特色经济项目8—10个,科技产业化项目40个,完成雨露计划培训1500人。

三、工作重点

(一)扎实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

1. 完善市级脱贫攻坚信息平台。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3月底前完成数据录入和更新,实现与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实现与市直相关部门资源共享。依照国家《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6〕13号),加强脱贫攻坚档案管理,确保市县乡村户各类档案完整真实,经得起历史检验。

2. 完善落实“N+2”脱贫帮扶计划。梳理现行扶贫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政策“棚架”。发布《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计划编制大纲(2017修订版)》,按照脱贫攻坚和脱贫成效巩固对象,分类完善“N+2”脱贫帮扶计划,对无法实施的帮扶措施或内容及时调整,对未落实的扶贫政策及时纳入。重点在抓落实提高帮扶计划落实率上下功夫,多措并举促脱贫,避免脱贫措施单一和脱贫成果不巩固。

(二)继续推进五条路径脱贫攻坚

1. 积极推动转移就业脱贫。坚持就业为本,把扩大就业作为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的根本举措,通过因人施策、岗位开发、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准确掌握贫困人口年龄、学历构成,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帮助未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已就业劳动力稳定就业,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技工院校实现技能就业,持续稳定增加贫困家庭工资性收入。针对半劳动力或不能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由县乡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或发展居家灵活就业项目,帮助他们就近就地实现就业。依托人社部门职业介绍平台优势,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岗位清单,促进就业。

2. 大力发展产业脱贫。采取直接帮扶、托管帮扶、合作帮扶、社会帮扶、股份帮扶、资产收益、代种代养等帮扶模式,结合贫困地区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植、畜牧水产养殖、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加工、光伏扶贫、电商流通等特色产业,推动贫困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增收脱贫。积极建设融资平台、服务平台、营销平台和项目平台,服务产业发展。积极培育一批产业致富、创业致富和产业发展带头人和示范村,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大精准到户增收项目政策奖补支持力度。适时召开产业脱贫现场会。

3. 稳妥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全年完成4800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加快2016年9个易地扶贫搬迁在建社区工程进度,确保搬迁群众早日入住。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周边配套产业园区建设,方便搬迁群众生产和生活。加大搬迁后扶项目建设力度,加强已搬迁人口后续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快致富的目标。加快中牟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进度,年内具备入住条件。

4. 持续推进政策兜底保障。织密贫困人口政策保障网并保持连续性。做好“低保”和“扶贫”两项制度衔接,落实“双纳入”管理,继续坚持“两线合一”。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兜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障、住房保障、保险救助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多渠道整合资源,降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医疗支出负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健康管理一批,特殊困难家庭兜底保障一批,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病种专项救治行动。

5. 扎实做好特殊救助。加大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救助力度。加大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孤儿和残疾人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慈善救助工作力度,帮助因病、因学、因灾、因残等致贫返贫的贫困户渡过难关。加强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落实到位。

(三)继续实施五项举措

1. 实施知识技能扶贫。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教攻坚工程,扎实开展人社、教育、农业、民政、扶贫、残联“六路并进”培训工作。加大“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和短期技能培训力度,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两后生”、青壮年接受职业教育和短期技能培训,落实好扶贫助学补助,扎实开展贫困村产业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着力提升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提高“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管理水平。落实教育扶贫特惠政策措施,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享受到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坚定脱贫信心,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增强内生动力。开展贫困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

2. 实施合作带动扶贫。组织引导贫困农户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主体合作,使贫困农户纳入生产组织体系中,靠龙头带动脱贫致富。支持农民合作杜、龙头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吸收贫困户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3. 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调整和优化各级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的绩效评估考核。提高“金种子”扶贫互助金项目放贷率和对贫困户的覆盖率,提高互助资金在产业扶贫中的效益。不断改革创新,提高贫困户小额信贷获贷率。以县(市、区)为责任主体,开展集农业保险、大病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等涉农保险。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担保与农村信贷的联动机制,为贫困农民提供方便快捷优惠高效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加强县级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平台和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建设。

4.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紧紧围绕贫困村退出“1+7”标准,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加大贫困村水、电、路、气、暖、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力度,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加大农村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田水利和田间生产道路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村生产条件。

5. 实施生态安居扶贫。推动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继续开展贫困户危房改造和贫困村人居环境改善扶贫行动,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支持贫困山区退耕还林和有条件的贫困村开展林业生态村创建。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脱贫攻坚责任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负总责,县级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负直接责任”的工作机制。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强化定点扶贫工作队和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帮扶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扶贫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坚持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奖优罚劣。

(二)深化扶贫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各类宣传平台,多角度、多方位宣传解读党和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政策举措,让基层扶贫干部和贫困群众深入了解扶贫政策措施,解决棚架问题。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精准扶贫的经验做法,特别是认真总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建档立卡、驻村帮扶、扶贫改革创新方面的成功经验,推出一批脱贫先进典型、一批帮扶先进典型、一批扶贫系统先进典型和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办好郑州市扶贫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及时编发《脱贫攻坚动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进村入户调研,研判脱贫攻坚形势,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充实配强扶贫开发工作力量。着眼能力建设,加强扶贫干部培训工作,分层面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扶贫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锤炼扶贫系统干部工作作风,防止形式主义,提高工作效能。抓好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强基层工作平台,提高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

(四)坚持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部署,把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贫困人口。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要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正面引导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打造清正廉洁的扶贫干部队伍。

(五)严格考核监管

严格脱贫攻坚考核督查和核查,持续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工作和第三方评估。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行集中整治和预防,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金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六)形成攻坚合力

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3月底前完成专项扶贫项目审批备案等前期工作,有条件的项目实现开工,力争年内所有项目完工,发挥效益。各行业部门要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促进贫困农民增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制定完善扶贫配套措施,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完成好本行业部门扶贫目标任务。各定点扶贫单位认真落实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工作机制,实化帮扶举措,提升帮扶成效。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和老促会、慈善总会、企业家协会、扶贫协会等社团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行动。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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