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50183/2018-00066
  • 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 工作
  • 2018-09-21
  • 2018-09-21
郑州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推进我市地方史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6〕4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

地方史志是全面系统记述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与现状的文献,在记述历史、传承文化、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等方面具有独特作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的指导下,经过全市史志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市地方史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我市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逐步形成将地方史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以下简称“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治志工作扎实推进。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对地方史志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了地方史志工作机构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史志工作的职责,促进了地方史志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和保障了我市地方史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修志编鉴成果丰富。郑州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规划编修二轮志书,截至2015年底,市和8个县(市、区)志书出版,《荥阳市志(1986-2005)》通过省、市地方史志工作机构审查验收,处于准备出版阶段。乡镇志编纂持续开展,出版和刊印乡镇志、街道志41部。创新编纂郑州市乡镇(街道)图志丛书,《新密市乡镇(街道)图志》《中原区街道图志》完成编纂,基本具备出版条件。全市还出版部门志、专业志30余部,50多个村出版和编纂村志。郑州市和11个县(市、区)年鉴按年、连续编纂发行,市、县(市、区)年鉴实现了全覆盖。

(四)用志工作领域持续拓展。市、县(市、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依托地情资源,编纂《郑州名典》系列地情书等,出版《名产》《名镇》《名村》《名水》分册等地情书籍;编辑《概览郑州》《民生郑州》《数字郑州》《荣誉郑州》《领航郑州》系列微型资料书;编发《郑州地情活页》刊物和大事月报动态资料;参与地方特色规划、历史文化项目申报和重大文化活动等。丰富了地方史志成果,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建设。

(五)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建设郑州地情数据库,数字化市、县(市、区)志鉴和地情书籍265部,约1.6亿字。依托地情数据库,以U盘为载体,开发了《郑州地情文献集成》电子出版物。创办“郑州市情网”,不断更新栏目设置和信息内容,访问量持续增长。开发《郑州地情》APP应用,方便读者查阅使用地情资料。市方志馆建设项目作为郑州西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开工奠基。11个县(市、区)地方史志机构建设有地情网站或网页链接,拥有规模不等的方志室。方志馆(室)、数据库、网站等基础建设持续加强,为我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也存在着制约事业发展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部门对地方史志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志书、年鉴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骨干项目较少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2016—2020年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国际商都建设的重要起步时期,地方史志事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地方史志工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明确在发展改革大局中的目标任务,科学规划、积极创新,锐意进取、奋力作为,为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国际商都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依规修志用志,统筹推进全市地方史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志书、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有力支撑,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史志工作职责。按照地方史志有关法规制度,加强编纂业务工作,提高地方史志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等工作,实现地方史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地方史志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强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提升地方史志工作科学化水平。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志书编纂出版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地方史志成果。

6.坚持修用结合。发挥地方史志资源优势,拓宽用志工作领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地方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读志用志,营造修志用志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扎实做好修志编鉴工作,积极拓展修志用志领域,加快推进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加强对社会修志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志书和行业、专业志书编修成果更趋丰富,市、县(市、区)年鉴编纂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地方史志工作机制建设、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到2020年基本形成地方史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理论研究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

(二)主要任务

1.扎实推进编修志书工作。全面完成市、县(市、区)二轮志书出版任务,对二轮修志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做好三轮修志的准备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要求适时部署和启动。继续推进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加强培训指导,严格把控编纂质量;发挥新密市、中原区试点的引路和示范作用,继续推进郑州市乡镇(街道)图志丛书编纂工作,到2020年各县(市、区)要基本完成出版任务。加强对已经开展和准备开展志书编纂工作的部门、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编纂村志。

2.全面提升年鉴编纂工作水平。郑州年鉴编纂要继续在“科学、创新”上用力,优化框架结构设置,提升条目编写质量,创新版式装帧设计,突显郑州发展成就,按年连续、公开出版。各县(市、区)年鉴编纂要不断提高质量,进一步增强时效性、服务性,确保一年一鉴、规范出版。引导、支持行业、部门编纂年鉴,进一步提升年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做好大事月报编辑工作。进一步丰富大事月报编辑内容,充分发挥服务现实的作用。市和已经开展大事月报工作的县(市、区),要在巩固深化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尚未开展大事月报编辑工作的县(市、区),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推动我市大事月报工作普及化。同时,做好向省大事月报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提高上报信息的质量和采用量,充分反映郑州国际商都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4.办好《郑州地情活页》。坚持“传承华夏文明、记录郑州跃升、服务都市建设、走进基层百姓”的办刊宗旨,拓宽稿件渠道,提高编辑质量,充分发挥传承史志文化、服务读志用志的重要作用。有条件的县(市、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也要积极创新史志文化传播载体,推动史志成果走向社会。

5.推动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加快修志编鉴成果转化,加强地方史志资源挖掘、整理,不断拓宽用志工作领域。继续做好《郑州名典》系列地情书编纂,完善《名山》分册,抓好《名城》等分册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依托《郑州年鉴》,编辑《概览郑州》《数字郑州》等短、平、快地情信息资料书籍。要立足本职、融入大局,积极筹划、实施一批新的用志项目,编纂出版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情图书,进一步推动地方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

6.搞好旧志整理工作。加强对拥有的旧志保护,并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数字化。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有选择地开展点校等整理工作。积极配合《河南历代方志集成》工程实施,切实做好郑州卷出版、发行等方面的工作。

7.加强地方史志基础设施建设。跟踪服务好市方志馆建设项目,学习、借鉴省内外规范运行的方志馆成功做法,论证和制定市方志馆功能和空间布局方案,为市方志馆建设和使用提供支持;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志书、年鉴等文献资料的收集工作,以丰富市方志馆的馆藏,将市方志馆建成我市的地情信息展示中心、地方史志资源收藏中心、地方史志编纂服务中心,地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8.加快地方史志信息化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手段,开展“互联网+地方志”工作。不断充实市地情数据库,适时更新市情网站栏目,开发出版《郑州地情文献集成》电子书,充实、丰富《郑州地情》APP应用,提高史志工作运用现代化技术的水平,面向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地情信息服务。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开展地情数据库和地情网站建设工作,为全市地情信息普及利用夯实基础。加强地情数据库和地情网站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9.持续推进地方志法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进一步总结、分析依法依规开展地方史志工作的现状和需要,认真完善《郑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送审材料,按照我市立法要求和程序,主动做好相关工作,为出台《郑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我市地方史志工作法治化建设水平。

10.重视地方史志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市地方史志学会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地方史志基础理论和编纂实践研究。探索和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档案馆、图书馆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积极进行史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史志资源开发的论证、策划,努力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和地方史志学科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史志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与其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各级地方史志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各项史志工作任务。各级政府要把地方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改善地方史志工作条件。

(二)加强制度保障。加大对地方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执行力度,不断提高依法治志工作水平。坚持和完善业务管理、修志承编责任制、目标责任制、主编责任制和督查通报等制度。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持续推进地方史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质量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在撰稿、编修过程中,确保资料真实、全面、系统。严格执行志稿评审和验收制度,认真落实志书印刷、出版规定,努力编纂出版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浓厚地方特色的优秀志鉴成果。

(四)加强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市级地方史志专家库,为地方史志理论研究、史志资源开发、志书编纂等提供高层次智力支撑。依托高校、社科研究机构等,开展地方史志专业能力培训;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业务培训和志书评稿等活动,不断提高地方史志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支持地方史志机构工作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加强地方史志队伍思想建设,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地方史志工作激励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督查通报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本规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和各单位地方史志承办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地方史志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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