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19-00016
  • 郑州市公安局
  • 综合,政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 2018-03-08
  • 2018-03-08
郑州警方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夜查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全市连续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特别是广大社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大量存在,消防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加强省会消防安全,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切实实现“五个不发生”的目标要求,省会警方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夜查专项整治行动。

3月6日晚,省会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第一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夜查专项整治行动,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宣战,形成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在6日晚上的行动中,郑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马义中带领省会警方治安、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冒雨深入市内多个居民楼院,实地检查督导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夜查专项行动。检查中,马义中强调,消防安全无小事,尤其是电动车消防安全是事关千家万户的大事,各级职能管理部门和广大群众都要提高消防意识,加强隐患排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3月6日晚21时10分,在冷冷的春雨中,马义中一行首先来到位于解放路的汇港新城小区。该小区地处商圈腹地,小区内空间狭窄,却停满了电动车。马义中详细查看了院内所有停放电动车的区域后,指出了存在的几个问题。一是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车充电桩数量不够,远远不能满足充电需求;二是部分充电桩设置不符合标准,裸露在外,没有隔离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充电区域配备的消防设施不完善。“这种充电桩设置没有顶棚遮挡,在雨雪天气非常容易造成电线短路,消防隐患很大!”细雨中,马义中指着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车对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说,并要求他们在辖区派出所及消防管理部门指导下立即整改,排除隐患,确保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21时33分,马义中一行来到了位于铭功路附近的悦府小区。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介绍,该小区目前居住1300余户4000多人,有电动车500多辆,已经做到了人车分离、规范管理。检查中,记者发现该小区的电动车确实全部停放在地下停车区域,消防人员很快发现有部分电动车在充电时存在安全隐患。“电动车充电时充电器不能放在车座部位,这个部位的材质属于易燃物品,而充电器在充电过程中温度会持续升高,这就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因此一定要把充电器放在地上或远离有易燃物品的区域。”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并要求该小区物业部门加强对广大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宣传力度,确保大家都能正确使用电动车充电桩,远离火灾事故。

22时,马义中一行来到大学路分局辖区的机械研究所小区和世纪家园小区进行检查。这两个小区均属于单位家属院性质的社区楼院,小区内安保力量配备及巡逻巡查组织的相对完善,但同样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机械研究所小区的充电桩配备不够,300多辆电动车却只有充电桩位100余个,且存在私拉电线充电现象;世纪家园小区内部分充电桩设置在建筑物里面,不符合相关规定。“充电桩设在建筑物内,电动车一旦发生火灾,大量的烟雾会直接进入建筑物内部,严重威胁居民的生命安全!”郑州警方治安部门负责人介绍说,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治安、消防部门将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立即整改隐患,尤其是要监督落实相关部门承担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于落实整改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一律追究相关责任。

为了确保清查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22时30分,马义中一行对位于百花路的市直机关北家属院和陇海路98号院大岗刘社区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市直机关北家属院内,检查人员发现存在大量私拉电线充电现象,也就是“飞线”充电现象,有的是从二楼三楼拉下的电线,更有甚者是从四楼五楼拉下的电线。在蒙蒙细雨中,这些私拉乱扯的电线横七竖八的扯在建筑物墙外面,无论是线路或是充电插座随时可能侵入雨水,从而造成短路引发火灾事故。当检查人员向一名保安问询相关消防知识时,他竟然答不上来,对自己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一无所知。针对这些问题,马义中当场责成辖区消防部门立即全面整改,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严肃追责。

在整晚的检查中,警方发现社区楼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占压消防通道、楼内违规充电和飞线充电等问题比较突出,针对问题警方要求属地街道办事处和小区物业负责人切实负起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日常消防巡查和宣传力度,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完善推广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严禁电动自行车占压消防通报及楼内充电、飞线充电行为。对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防设备缺失、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管理单位、物业企业依法进行顶格处罚,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提高震慑。

针对此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夜查整治行动,马义中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发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等综治力量广泛参与,持续不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夜查专项整治行动。二是严格执法、依法监管。针对检查发现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三是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要统筹安排、全警出动,围绕辖区内居民住宅楼院、老旧小区等电动自行车集中区域,重点对占用消防车通道、飞线充电,在门厅、楼梯间和楼道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棚(桩)管理不规范、未配备消防器材、未进行防火分隔等问题依法查处整治,坚决遏制电动车火灾高发态势。四是落实责任、失责必究。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和公安消防部门监督责任,健全完善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分级治理责任,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及居民楼院宣传栏等媒介,全方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重点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危害以及自救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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