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19-00087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工作,工作信息
  • 2019-01-07
  • 2019-04-03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新的一年里,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紧紧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挥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和服务业提升的重要作用,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实现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新发展,制定我市2019年房地产业建设发展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新的一年里,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紧紧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挥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和服务业提升的重要作用,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实现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新发展,制定我市2019年房地产业建设发展工作计划。

       一、坚持保障改善民生,完善住房保障和管理体系

       1.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全面强化目标管理,细化任务,明细责任,全力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建设、分配、后期管理等全过程实行台账式管理,夯实基础保障工作,全面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水平。

       2.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提高政府保障质量和效率,优化完善保障方式,继续坚持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和货币化补贴保障方式并举,从明确货币补贴和租金减免范围、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申请审核程序、调整保障标准、优化保障方式、实施动态管理等方面完善保障政策。

       3.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统筹管理。研究公共租赁住房统筹供应管理办法,对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市区范围内统筹调配供应,构建统一管理平台,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市辖区范围内房源情况实施统筹供应。

       4.改革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模式。加快研究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采取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厘清权责关系,全面规范后期管理。

       5.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提高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和基本建成台账项目督导频次,建立月汇报、季督导、半年小结、年终评比制度;积极与省住建厅对接,做好项目适时调整,确保完成省定任务;运用奖惩措施,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二、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6.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履行城市主体责任,研究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长效机制,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支持住房刚性需求,鼓励住房改善性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7.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加强与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等其他委局和相关单位的联系,通过联合检查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和存量房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8.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成立房地产市场监测机构,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依据核心指标和参考指标,做好数据采集利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发布消费警示,科学引导房地产市场预期。

       9.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或完成现房销售备案,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销售现场公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及所售房屋的备案价格、销售价格、优惠方式等内容,加强对销售现场的检查指导。

       10.完善住房销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及《郑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形象进度满足二、三、五层要求,可以分期分批申报预售许可,最小申报单元为栋;鼓励企业采取现房销售模式。

       11.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适用范围,将企业信用信息嵌入“信用郑州”平台,努力实现多部门共管共享和多领域互通互联;尽早出台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的方法、程序、细则进行明确;加强和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的联系,及时将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纳入信用分级评定体系。

       12.强化对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年度综合检查不少于1次,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10%,将督查情况纳入企业考评,计入信用档案;加大“僵尸”开发企业的清理力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退出机制;加强开发企业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前期管理工作;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执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信息填报和动态监管工作。

       13.推进成品住宅和住宅产业化示范区建设。完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建设的实施意见》,争取早日出台我市关于成品住宅的相关文件及技术标准;按照规划,建设东区成品住宅和住宅产业化示范区,推进新出让土地住宅项目成品住宅全覆盖,扩大住宅产业化试点范围。

       14.开展服务企业活动。认真筹划和落实服务企业活动,创新服务措施,延伸服务触角,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矛盾困难,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排忧解难;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度,推进问题楼盘整治。

       三、坚持补齐短板寻求突破,精心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15.加大住房租赁市场供应。坚持“以盘活存量为主,以优化增量为辅”的原则,加快整合和利用安置住房富余房源用作租赁住房进程,有序开展利用自有土地用作租赁住房、商品房项目配建租赁住房、国有土地新建租赁住房等工作,在有效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供应的基础上,打造郑州亮点。

      16.完善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不断完善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功能,探索与市场化租赁平台连接,逐步实现线上、线下租赁房源全验证;加大与公安、教育、公积金等平台对接力度,提高住房租赁“一站式服务”水平。

      17.创新住房租赁管理体制机制。依托全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房屋租赁管理重心下移;探索建立房屋租金监测与分析机制,通过定点、定时、同口径、同纬度的调查分析方法,建立常态化的市场调查分析及租金水平发布工作机制。

      18.完善住房租赁相关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相关要求,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建立房屋租赁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等方面研究出台政策性文件,为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四、坚持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提升

       19.完善我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制度体系,尝试建立政府主导层面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监管体系。

       20.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力争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郑州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改造基础设施、整治居住环境、完善功能设施为重点,有序推动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细化完善台账,加强督查验收评比。

       21.提高社区物业管理水平。认真宣传贯彻《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持续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指导社区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及时有效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矛盾问题。

       22.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加大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监管力度,加强对物业企业的事中和事后监管,维护服务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开展物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时全面掌握企业信息、项目信息和人员信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23.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着力抓好城市房屋防汛工作,确保城市老旧直管房屋安全度汛;夯实房屋安全管理基础,推进房屋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落实;组织房屋安全普查,建好房屋安全普查数据库;宣传贯彻《郑州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做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加强房屋安全业务培训,建好房屋安全管理队伍。

       24.加强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加大归集力度,努力完成归集目标任务;借助数据共享,实行维修资金交存和过户业务的快速办理;加快推进保障房和拆迁安置房维修资金建立工作;强化维修资金使用监管,提高维修资金使用便捷性和安全性;加强核算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为业务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五、坚持深化制度创新,提升房屋产权交易管理水平

       25.深化房屋交易登记协作机制。加强与国土部门的沟通,提升房管、国土部门信息共享水平,继续推进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衔接协调工作,加强和规范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

       26.加强直管公房管理。提高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尽快出台直管公房腾空后转为保障性住房的规定;继续做好配套公司移交公房的收购以及房改办证工作;协调解决直管公房未办证房屋办证、已办大证分户等问题。

       27.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巩固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成果,逐步对不适应的系统和流程改造升级,向“一小时办结”迈进;对非联合办公业务实施流程再造,纳入电子监察系统。

       28.提升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完善楼盘表管理系统、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房屋测绘成果备案管理系统、房屋交易网上预约预审系统等,向为民服务“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迈进。

       29.落实“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组织进高校、人才市场等面对面咨询活动,扩大“智汇郑州”人才购房政策的影响力和宣传面;做好人才购房和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的受理、审核、申报、资金申请、资金拨付等工作,为人才购房提供全方位服务。

       30.优化房屋权属信息档案管理和查询工作。做好档案接收、整理、归档工作,规范库房档案管理,加快库房大数据管理系统的后续开发,不断完善档案服务方式;继续优化自助查询机功能,实现自助查询机在各办事大厅的均衡设置;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做好查询与利用房产档案的宣传工作;实施《查询申请表》电子化生成及管理工作;推进新房产档案馆验收交付工作,申请财政资金,做好新馆搬迁准备工作。

       六、坚持服务和效率优先,强化为民便民服务功能

       31.推进“智慧房产”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局业务数据系统深度融入郑州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完善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相互融通,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探索学习“网上办理”经验,筹建房地产交易网上办理技术平台;加强住房保障、房屋交易、物业管理等系统的开发建设,切实提高各项业务管理水平。

       32.加强办事大厅建设和管理工作。科学布局办事大厅,打造“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最多跑一次”办理模式的优质工作平台;开展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年业务、礼仪培训不少于2次;定期组织巡查检查,抓好办事大厅行风建设;落实设施设备的更新和维护,完善便民服务功能;开展“优秀服务窗口”“服务标兵”等评比活动;制定大厅建设管理标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大厅管理制度,开展微笑服务,建设温馨窗口单位;加强咨询辅导力量,提升综合咨询辅导台功能;全面提升大厅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争创一流实体便民服务大厅。

       33.完善便民服务车流动服务机制。对便民服务车改造升级,实现“移动式”业务办理。

       七、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和行政管理效能

       34.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实《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入驻运行方案》,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工作;修订完善我局权责事项清单,明确审批各岗位职责,制定审批岗位职责标准,开展简证便民专项行动,为“一窗受理”提供服务标准和规范;落实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协助自贸区做好在过渡期内委托管理事项的代办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日清周结月通报季公示”制度。

       35.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政策要求,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目标考核,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配合做好“五单一网”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法制审核工作;配合做好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积极研究房地产领域审批和处罚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改革后的管理新模式。

       36.推进政策与立法调研工作。围绕房地产工作重点,持续推进住房保障、房屋租赁等政策重点课题调研工作;重点开展房屋租赁工作专题调研,继续推动郑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方面地方性立法的前期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

       37.推进房产信息化建设。创新“互联网+房地产”工作,倾力打造“智慧房产”,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推进2018年度资金到位的“智慧房产”部分项目的建设工作,做好协调和技术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按计划进度完成;配合推进“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改革工作部署中有关我局牵头落实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按时公布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和郑州市楼市动态信息。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