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833/2020-00009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政务
  • 2020-03-24
  • 2020-03-31
郑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郑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19年召开两次委员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郑州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郑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的请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关于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请示》,并调整补充了管委会部分委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郑州中心)为直属郑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12个处室,7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270人,其中,在编108人,非在编162人。

此外,郑州地区还有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机关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电力分中心(以下简称省电力分中心)、河南省煤炭行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煤炭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委会管理部(以下简称黄委会管理部),负责省直及行业系统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3162家,实缴单位19040家,净增单位1666家;新开户职工28.94万人,实缴职工165.36万人。缴存额271.60亿元,同比增长15.8%。2019年末,缴存总额1,843.81亿元,同比增长17.27%;缴存余额772.28亿元,同比增长14.1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4家,比上年增加3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75.91亿元,同比增长14.68%;占当年缴存额的64.77%,比上年减少0.63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071.53亿元,同比增长19.64%。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6万笔 98.05亿元,同比分别增加71.64%、 92.76%。其中,郑州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6万笔58.57亿元;省直机关中心发放0.38万笔19.11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0.23万笔11.3亿元;省电力分中心发放0.17万笔7.85亿元;省煤炭中心发放0.01万笔0.54亿元;黄委会管理部发放0.01万笔0.67亿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6.77亿元。其中,郑州中心17.96亿元;省直机关中心9.28亿元;铁路分中心6.27亿元;省电力分中心2.83亿元;省煤炭中心0.37亿元;黄委会管理部0.06亿元。

截至2019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22万笔914.03亿元,贷款余额569.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56%、12.02%、11.63%。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3.8%,比上年同期减少1.6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与上年无变化。

(四)融资:2019年未开展融资业务。截止2019年年末,融资总额47.92亿元,其中郑州中心45.42亿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6亿元和公转商贷款39.42亿元);省电力分中心2.50亿元。截至2019年末,已全部结清。

(五)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10.82亿元。其中,活期0.1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28.89亿元,1年以上定期58.8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2.88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3.8%,比上年减少1.6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18,878.55万元,同比增长13.08%。其中,郑州中心122,947.36万元;省直机关中心45,370.35万元;铁路分中心25,371.20万元;省电力分中心22,028.20万元;省煤炭中心1,651.44万元;黄委会管理部1,510万元。业务收入总额中,存款利息收入38,590.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74,549.73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5,716.06万元;其他收入22.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23,412.52万元,同比增长8.09%。其中,郑州中心71,510.81万元;省直机关中心26,193.03万元;铁路分中心12,776万元;省电力分中心10,940.76万元;省煤炭中心1,076.23万元;黄委会管理部915.69万元。业务支出总额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09,919.68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5,706.8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5,520.50万元,其他支出2,265.5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当年实现增值收益95,466.03万元,同比增长20.26%。其中,郑州中心51,436.55万元;省直机关中心19,177.32万元;铁路分中心12,591.19万元;省电力分中心11,087.44万元;省煤炭中心575.22万元;黄委会管理部594.32万元;增值收益率1.31%,比上年减少0.2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待分配增值收益95,466.03万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3,952.0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970.7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4,543.23万元。

2019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6,506.18万元。其中,郑州中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4,483.65万元;省直机关中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158.8万元;省电力分中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626万元;黄委会管理部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37.73万元。

2019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3,945.74万元。郑州中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638.95万元;省直机关中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171.32万元;省电力分中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35.47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2,233.1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9,458.25万元。其中,郑州中心提取294,465.16万元,省直机关中心提取84,459.32万元,铁路分中心提取51,640.32万元,电力分中心提取28,797.82万元,省煤炭中心提取95.6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7,850.24万元,同比增长3.31%。其中,人员经费3,578.64万元,公用经费1,382.64万元,专项经费2,888.96万元。

郑州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633.2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311.62万元、469.88万元、1,851.76万元;省直机关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127.9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94.32万元、 53.74万元、479.88万元;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174.1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10.48万元、112.52万元、551.15万元;省电力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16.26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支出;省煤炭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29.3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0.63万元、122.59万元、6.16万元;黄委会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69.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1.5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6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84.64万元,逾期率0.1‰。其中,郑州中心0.11‰,省直机关中心 0.05‰,铁路分中心0.07‰,电力分中心0.1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新增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3,952.02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2,233.17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9%,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6%。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未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试点期间郑州中心共发放1.6亿元项目贷款,已于2016年底全部收回。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项目贷款余额的4%提取,截至2019年底,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2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0.84%、15.8%;实缴职工人数同比减少14.3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9%,国有企业占22.14%,城镇集体企业占0.87%,外商投资企业占1.7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4.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4%,其他占6.0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5.31%,国有企业占35.51%,城镇集体企业占0.71%,外商投资企业占3.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3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8%,其他占7.07%;中、低收入占94%,高收入占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44%,国有企业占21.48%,城镇集体企业占0.99%,外商投资企业占15.1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3.2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4%,其他占8.67%;中、低收入占98.51%,高收入占1.49%。

(二)提取业务:2019年,共有45.8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75.9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0.5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5.25%,租赁住房占0.96%,其他占0.0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9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66%,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69%,其他占1.9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2.5%,高收入占7.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28.87万平方米,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42%,比上年增加1.7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9,479.1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9.30%,90-144(含)平方米占62.01%,144平方米以上占8.69%。购买新房占81.5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47%),购买二手房占18.4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2.5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6.31%,三人及以上占1.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72%;30岁-40岁(含)占45.45%;40岁-50岁(含)占20.92%;50岁以上占4.91%。首次申请贷款占93.7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21%。中、低收入占91.6%,高收入占8.4%。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3086笔171,222.7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33,549.1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85,062.6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7     笔248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06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379.44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5,893笔419,796.88万元,累计贴息12,363.72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5.85%,比上年同期增加15.4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9年郑州中心增加了兴业、民生、华夏3家银行为归集业务受托银行;省电力分中心增加了中国银行郑州互助路支行为贷款业务受托网点。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0242元;缴存基数下限执行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

郑州中心、省直机关中心、省煤炭中心缴存比例均为5%-12%,其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他企业及社会团体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之间自主确定;铁路分中心缴存比例为12%;省电力分中心缴存比例为个人8%,企业补充12%;黄委会管理部缴存比例为10%-12%。

郑州中心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缴存基数执行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城镇私有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12372元,缴存基数下限2474元。

(2)2019年度郑州中心及其他行业系统管理机构的提取政策均未调整。

2、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1)2019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仍然统一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2)2019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未调整,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五年以内2.75%、五年以上3.25%的利率。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调整情况。

郑州中心、省直机关中心、省电力分中心、省煤炭中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其中省直机关中心、省煤炭中心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黄委会管理部单、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铁路分中心贷款政策未调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郑州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政务营商环境建设,以提升网上办事能力为重点,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是增加中原银行代办网点,目前,市区共设办事大厅5个、银行代办网点6个。二是所有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减少一个工作日,办理环节由原来的四个环节缩减至三个,其中离职、退休等7个事项实现“网上办”“零跑趟”。三是实行“967”工作制,推行午间不间断、周末无休以及预约上门等服务。

省直机关中心成功对接大数据局“豫事办”平台,实现了通过此平台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铁路分中心缩短了首次贷款结清与二次贷款之间的间隔,取消了提前还款的次数限制。开通上线了“郑州铁路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可通过手机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及业务政策。

省煤炭中心建设微信小程序,增设刷脸认证功能。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郑州中心实现了与房管局的数据共享;取得了信息安全三级等保证书。

省直机关中心对接省政务服务网,进入试运行阶段。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郑州中心获2018年度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2017-2018年度河南省青年文明号、郑州市2018年度住房租赁工作先进集体、第二届郑州市标兵青年文明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2019年青年文明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郑州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对河南民航万里运业有限公司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出行政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对河南国控宇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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