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0-00088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工作信息,工作要点
  • 2020-04-03
  • 2020-04-06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我市实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新的一年里,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紧紧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挥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态势,实现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新发展,制定2020年房地产业建设发展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我市实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新的一年里,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紧紧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挥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态势,实现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新发展,制定2020年房地产业建设发展工作要点。

一、2020年指导思想

2020年,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主动适应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变,紧紧围绕一个“住”字,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努力在“引领品质、调整结构、平稳市场、便利交易、提升管理、强化安全”六个方面求突破,积极深化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制度改革,着力解决住房供需结构性失衡和房地产领域乱象问题,逐步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推进房地产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棚户区新开工5.6万套,基本建成6.3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7000套。

(二)房地产市场发展

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500亿元,商品房投放2500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2500万平方米。

(三)住房租赁市场培育

筹集各类租赁住房3.2万套(间)。

(四)物业管理和老旧小区改造

新增物业管理面积不低于1200万平方米;全市归集物业维修资金14.6亿元,市本级归集6.6亿元;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总量的60%。

三、2020年重点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提升品质调整结构,引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编制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坚持居住属性,统筹发展方向,突出规划引领;坚持需求导向,深化产城融合,推进职住平衡;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环境友好,实现宜居乐居。开展住房存量、住房结构、住房需求和住房供给调查,摸清房地产行业基础数据;主动适应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做好与市总体规划和市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结合市功能核心板块规划布局,科学制定未来五年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类别配比、空间布局、资源和要素配置;系统梳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任务,助力老城区有机更新;建立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政策支撑体系、运行监管体系和长效调控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和信息化水平,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2.打造高质量住宅产品。加强政策制度研究,做好区域规划、产品设计、资源配置等引导服务,对新建商品住宅及绿化环境、市政配套、教育资源、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配置要素作出要求,鼓励开发企业推出高端改善性住宅;引导企业转变开发建设方式,引进先进住宅建设理念和土地开发模式,推动住宅建设向高品位、高质量、高标准发展;推广住建部《百年住宅建筑设计与评价标准》在新建楼盘中的应用,鼓励龙头企业参加“百年住宅产业联盟”,争取第一个“百年住宅”建设示范项目尽早落地;推行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运用;鼓励参加“明星楼盘”和国家“广厦奖”评选活动,打造品牌企业和特色楼盘。

3.提升规范化产品服务。强化《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范化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样式,督促开发企业提升住宅交付后的服务标准;研究完善物业服务协议文本,将物业服务标准综合化、细节化、具体化、特色化,以高质量的服务提升住宅品质;开展物业规范化达标评比活动,组织业务技能、服务质量评比竞赛;根据扬尘管控情况,引导开发企业合理确定交付时间、安排施工计划。

4.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明确区域住房定位,科学预测需求,合理引导梯度消费,促进区域供需平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在规划编制、土地出让环节,科学测算供需规模,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租赁住房三类房屋的配比;鼓励企业推出高品质楼盘,推动精细化房地产市场建设,促进住宅产品合理分层分类和多元化发展。

5.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设立房地产市场监测研究机构,完善市场监测机制,加强对核心指标和参考指标的分析研判;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统计、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商,获取准确真实的市场数据信息;运用“大数据”对土地供应、规划编制、开发建设、市场销售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综合分析,精准把握市场趋势;健全完善预警机制,市场出现异常变动及时发出预警提示。

6.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做好相关调控措施的研究、储备;指导县(市)、上街区、管委会房地产主管部门调整完善调控政策措施;密切关注热点城市市场走势和政策走向,及时提出本地政策调整建议;定期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积极引导市场预期,确保市场平稳健康;落实人才政策,做好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和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工作。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7.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研究出台《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以及配套文件,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权责,规范简化准入退出流程,优化完善实物配租和货币化补贴保障模式,科学界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全面、精准保障;上线运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申请、审核“一网通办”,轮候、配租网上自动匹配,房源、人员信息实时公开;试点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8.推进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制定试点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牵头组织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探索土地、财政、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参与试点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抓好试点计划实施,规范完善项目审批流程,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问题研判和政策研究,做好协调工作,总结经验,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9.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围绕解决本市户籍困难群体住房保障需求和满足功能核心板块产业配套要求两个重点,遵循“政府主导、科学规划、以需定供、职住平衡、细分对象、精准施策”的原则,合理确定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规划布局,探索建设模式、供应模式、房源筹集途径和运作方式,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10.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标,抓好任务分解、督导检查、问题协调等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强化整改督导,完善长效机制;排查经济适用房项目遗留问题,逐一制定处置方案,落实包案制度,建立问题研判会商机制,力争全面解决遗留问题。

(三)紧抓双试点契机,提高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水平

11.优化住房租赁市场供应结构。坚持以盘活存量为主,引导住房租赁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作,采取购买、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盘活安置住房开展集中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打造青年公寓、养老公寓等特色租赁住房项目;坚持以优化增量为辅,对照全市核心板块,以产业园区为重点,以需求为导向,科学布局租赁住房项目。

12.强化房屋租赁平台运营管理。完善市房屋租赁平台功能,推进与社会化租赁信息平台对接,构建统一、完善的信息平台监管体系,规范房屋租赁信息的发布、核验及网签备案等工作;加大房屋租赁企业主体备案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力度,精简要件,优化流程。

13.创新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机制。完善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探索研究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办法,防范轻资产运营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丰富房屋租赁站点职能,将政策法规宣传、房源信息发布、租赁纠纷调解等工作融入站点。

14.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财政奖补。会同财政部门,打造财政资金支持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建立完善的奖补办法和流程,做好中央、省、市财政资金的拨付和跟踪管理,重点支持发展长期租赁住房,有序推进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等示范点落地工作。

(四)优化房屋产权管理,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15.优化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流程,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屋面积管理、楼盘表管理、网签管理业务推行“一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模式,切实减少窗口种类,实行“受审管”分离;将经备案的房屋测绘成果全部进入楼盘表数据库,企业和群众办理后续业务均不需提交测绘图纸;优化房屋网签系统,在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银行配置自助办理设备,自动采集和核验相关信息并上传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平台,实现委托合同网签、房源核验、居间合同网签、买卖合同网签等业务的“一站式”办理,实行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合同“不见面”备案;巩固联办业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成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16.探索房屋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建立涵盖房产测绘、房屋预(销)售、合同网签备案、抵押、租赁、产权登记、注销等房屋全生命周期数据的楼盘表管理体系;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大数据、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打通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各业务模块,将房屋全生命周期数据实时记载楼盘表;通过楼盘表数据共享方式,依据需求延伸服务到各行各业,促进银行部门利用房屋楼盘表中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办理贷款业务,拉长房地产业服务链条。

17.加强房屋面积管理。制定测绘成果备案和测绘企业、测绘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建立测绘成果和信用管理系统,完善测绘企业和测绘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联合测绘工作。

18.推进房产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及时扫描归档过户证档案,实现档案信息数字化,满足群众在任何一个办事大厅的查询需求;加快过户证档案整理工作;研究探索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做好档案馆竣工验收,修订完善新馆布局方案。

19.推进“一网通办”集成办理。推广“人才购房补贴”事项凭身份证“一证简办、一证通办”的经验,厘定“一件事”事项清单,实现“一个窗口、一个流程、一套资料、一次办妥”办理流程;积极与“豫事办”APP衔接融合,丰富完善“i郑州”APP功能应用,实现10类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做好其他业务的APP开发,通过大数据共享,逐步实现房管业务“无纸化”“不见面”申请办理,做到“ 一件事、一张网、跑一次”。

20.推进“智慧房产”平台和房屋时空数据库建设。围绕“慧服务、惠民生、慧安全、慧决策”的新理念,打造“一网申请、全域通办、数据同源、业务协同、智能研判、精准调控”的“智慧房产”平台,做好项目立项、建设方案启动等工作,梳理业务办理的重要、紧急环节,精准区分时间节点,按计划、分步骤施工;在利用市大数据“二三维时空数据库”的基础上,融合不动产宗地登记、公安地名地址等数据,建立专题“郑州市房屋时空数据库”,打造“地、楼、房、间”一体化的“以图管房”体系;整理整合现有住房保障、产权交易管理、房改等数据;开展楼盘表补建和房屋补充调查,建立数据更新机制,全面及时掌握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和使用状态等情况,提升网上服务能力,为房管业务各板块需求提供数据支撑。

(五)加强物业行业管理,助力精细化管理和有机更新

21.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突出系统性要求,加强前期规划,提升设计质量,统筹老旧小区软硬件设施,强化居住功能、个性特色和人文气息;突出群众性要求,推行“三承诺”,破解综合改造重点难点,引导群众参与,实现综合改造共同缔造;加强部门协作,科学指导安排工程时序,避免重复施工,压缩改造工期;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严格财政资金管理,按时依规拨付奖补资金;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制定居民公约,健全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体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综合改造长期效益。

22.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定物业服务地方标准,实施服务质量评价,为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指导依据;更新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加强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前期招投标监督管理,推进建管分离;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小区楼院环境整治督导工作。

23.实施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服务。制定具体方案措施,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物业企业成立党组织并有效运行;建立物业服务区域协商制度,推进社区“两委”交叉任职,完善物业服务多方监督体系;强化“四级联动”管理,健全物业管理考核机制;开展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和“星级物业服务企业”创建活动,实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

24.做好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的管理工作。开通网上第三方支付渠道,实现业主网上自主交存维修资金和电子凭证;把交存信息传输到交易环节,实现电子把关,推进网上受理核准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建立管理银行准入退出机制,推进优胜劣汰;做好维修资金审计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整改提升工作。

(六)推进房屋安全立法,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25.推进房屋安全立法。加快《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立法步伐,着力解决轨道交通建设周边房屋安全管理、住宅装饰装修管理以及既有房屋使用周期内安全鉴定等重点难点问题;起草房屋安全救助资金管理、装饰装修登记申报、房屋安全鉴定名录管理等配套文件,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26.完善房屋安全管理机制。完善“三级管理、四级联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市级统筹协调指导,强化县(市、区)、街道(乡镇)两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超前查改整治,开展分口督导,确保城市房屋汛期安全;建立房屋安全鉴定专家评审制度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既有房屋使用周期内安全鉴定主动申报机制;协调和指导工程建设、教育机构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地下轨道交通、高层玻璃幕墙以及学校宿舍等依法组织实施鉴定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27.加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实施房屋安全动态巡查,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员一线观察哨作用,推进预防关口前移;继续开展房屋安全普查,完善房屋安全数据库;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健全组织机构,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实现政府补贴“应补尽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现场巡查管理,建立健全业主、装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信用管理体系,完善住宅装饰装修登记申报、现场公示制度。

(七)落实重点改革任务,推动房管工作创新发展

28.推进房管事权下移。梳理管理事项目录,围绕机构改革,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内,研究推行房管职能和政务服务管理事项部分事权下移,探索将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租赁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等方面的日常职能职责,部分下放或者委托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实施,并向街道(乡镇)、社区延伸。

29.推进政务服务“双减”改革。制定“双减”改革工作方案,对我局现有7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推进应用电子签章技术,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材料系统抓取;通过取消法规依据不足的材料、局内部流转和政务服务大数据共享等方式,全面减少申报事项提交材料;按“即时办结、当天办结”“最多跑一次”的标准,进行流程精简和优化再造,压缩审批环节,全面减少房管业务办理时间。

30.做好房改和直管公房管理。按照“同城同策、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与省直房改办的对接沟通,确保省直单位房改房权证办理、上市交易和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保持政策一致;做好原经市房改办批复的单位集资建房出售工作;做好部分产权住房向全部产权过渡工作;做好铁路系统职工参加房改工作;出台《郑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明确租赁对象,规范日常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做好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推进直管公房房改出售后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做好直管公房审计整改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3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开展国有企业资产清查,掌握企业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推进郑房测绘队公司改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八)开展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3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住宅装饰装修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检查督查情况纳入企业考评体系,计入信用档案,推进检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结合群众信访投诉情况,对反映问题突出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监管检查;在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实行联合监督检查,实施联合惩戒;制定工作专案,完善制度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专家库和企业数据库。

33.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开发企业和开发项目日常监管,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新建商品房销售和存量房交易行为;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打击以租代售、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强制驱逐承租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风险隐患防控,对改变住房性质、企业私自销售、个人转让转借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常态化,针对公共区域收益分配不明晰、服务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和物业管理小区消防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整治。

34.完善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将企业征信情况运用到日常管理中,纳入优秀企业评比指标范围;逐步将企业信用信息嵌入“信用郑州”平台,实现多部门共建共管共享和多领域互联互通;出台信用建设配套文件,实施企业信用“红黑榜”评定;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梳理监管事项,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形成监管事项清单;完善监管平台,推动行业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35.做好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强化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同机制,开展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住宅装饰装修等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探索堵疏结合的房管办事大厅秩序治理模式,实施部门联动检查,打击和消除“黄牛”“黑中介”代办业务问题;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以及信访举报、网络舆情、上级批转等途径的线索进行分类处理,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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