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96/2020-00003
  • 郑州市审计局
  • 审计
  • 2019-02-25
  • 2019-02-25
  • 公告
  • 2019年第13号
2019年第13号(​总第191号)郑州市水务局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2019年第13号(总第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10月12日,对郑州市水务局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郑州市水务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了书面承诺书。郑州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发〔2014〕30号),设立郑州市水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1)主要职责情况。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水务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编制全市水务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水务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负责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城乡水务管理体制;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灌区、蓄洪区、泄洪区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负责河、湖、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水务科技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政办〔2015〕18号)和市编委《关于市水务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郑编〔2017〕33号),以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市水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处、组织人事处、规划计划处、水政水资源处、建设管理处、农水和水保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河长制工作处。按照有关规定,另设有直属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共计11个处(室)。
市水务局行政编制60名,工勤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
    (3)下属单位情况。市水务局下辖局属单位14个。其中,按照企业化管理单位2个(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郑州市水利培训中心),事业单位12个。按照机构规格区分,事业单位中正县级单位1个(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副县级单位8个(市供水节水技术中心、市河道工程管理处、市引黄办、市尖岗水库管理处、市常庄水库管理处、河南省陆浑灌区郑州市管理局、市引黄灌溉工程管理处、市水利建筑工程处),正科单位级3个(市防汛办、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抗旱服务中心);按照管理渠道区分,省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市防汛办、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市供水节水技术中心、市河道工程管理处、市引黄办),全供事业单位3个(市尖岗水库管理处、市常庄水库管理处、市引黄灌溉工程管理处);按照经费供应渠道区分,事业单位中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9个(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市供水节水技术中心、市河道工程管理处、市引黄办、市尖岗水库管理处、市常庄水库管理处、市引黄灌溉工程管理处、市防汛办、市水政监察支队),差额拨款的单位2个(河南省陆浑灌区郑州市管理局、市抗旱服务中心),自收自支单位1个(市水利建筑工程处)。上述单位中,市防汛办和市引黄办按照机关内设机构进行管理。
     (4)财务管理体制及业务管理体制情况
       郑州市水务局机关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按照《预算法》和财政管理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卡结算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强化单位层面内控架构构建,从预算控制、收支管理控制、政府采购控制、固定资产控制、合同管理控制、建设项目控制等6个业务层面绘制出内控业务流程,编制了《郑州市水务局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手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确保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严肃化。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郑州市水务局2017年坚持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统揽,以生态水系提升和民生水利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河长制“四个到位”率先在全省全面落实,以贾鲁河综合治理为引领的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加快推进,防汛抗旱减灾取得全面进展,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水资源管理不断强化,水文化建设全面启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和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水务发展取得了新成效。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基本真实、合法,内控制度运行有效,较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
        1.郑州市水务局2017年预算编制收入18750万元,实际支出(财政拨款)37570万元,超预算支出18820万元,超出预算100.37%。
        郑州市水务局2017年预算编制支出18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1万元,项目支出12539万元;实际支出37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3万元,项目支出28144万元。基本支出超预算46.72%,项目支出超预算124.45%。
       2.水政监察支队2017年预算编制不合理超预算支出132.08万元,超出预算34.06%。
       经审计2017年市财政局下达预算387.74万元,实际决算为519.82万元,共追加预算132.08万元,超出预算34.06%。当年追加主要为年度考核奖36.72万元,车辆补助20.34万元,城市文明奖19.07万元等支出,全部由财政直接承担拨付。
     (二)2017年度发放补助及奖金不规范
       经审计,对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2016-2017年的营业收入、利润及发放工资、补助、奖金的情况计算比对发现,其中2016年合计发放1554.826万元,2017年合计发放1800.502万元。2017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都比上年分别下降了675.761万元和202.588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0.5%和-6.55%,但是所发放工资、补助及奖金却增加了245.676万元,即增长了15.8%。这种不成正比的奖励机制与设奖的激励作用相悖。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1、经审计,2014-2017年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发放的职工工资、补助及奖金6025.664万元,均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
      2、水利培训中心低值易耗品摊销12.263万元未调整期末损益

 经审查,该中心提供的低值易耗清单24.527万元是该中心在10年前撤销酒店是的已用物品账面记录。早已失去使用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十条“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根据本企业的情况,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账务处理。即24.527×50%=12.263万元,应摊销2017年损益。 
    (四)历年期末累计利润14184.19万元未分配
经审计,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2014-2017年会计资料,发现该公司2017年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4184.196万元长期挂账,而未按《公司法》等相关要求进行分配。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郑州市水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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