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86/2020-00036
  • 郑州市水利局
  • 建议,人大建议,答复
  • 2020-09-07
  • 2020-09-07
  • 郑水建字〔2020〕3号
  • 2020-09-07
关于尽快解决丽水路、金河路周边社区、学校16000人没有排污设施、化粪池露天、环境堪忧的问题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高红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解决丽水路、金河路周边社区、学校16000人没有排污设施、化粪池露天、环境堪忧的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解决丽水路、金河路周边社区、学校没有排污设施、化粪池露天的建议

根据郑州市水利局的工作职责,丽水路、金河路排污设施的建造、化粪池改造及道路施工等问题不在我局的职责范围内,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关于“保留贾鲁河铁路桥”的建议

贾鲁河是郑州的母亲河,发源于新密市圣水峪,流经郑州市西部、北部,一路蜿蜒曲折,向东南方向从中牟出境,全长256公里,郑州市境内长137公里。近年来,随着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的不断推进,曾经河道萎缩、功能衰退、水体污染、生态恶化的贾鲁河现已逐步变为郑州市民的安全河、景观河、生态河、幸福河和文脉河,极大地提升了城区的生态环境和形象品位,为郑州戴上了“金腰带”、镶上了“绿珠链”。

贾鲁河铁路桥屹立在杲村几十年,见证了郑州尤其是贾鲁河的发展变迁,具备一定的历史价值和人文意义。故我局已在贾鲁河综合治理时予以保留,并作为水利文化遗产对其进行了工程防护,使其更加坚固美观,如今该桥已成为贾鲁河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三、关于“将铁路桥作为附桥便道使用”的建议

贾鲁河铁路桥为历史遗留产物,据了解其产权仍在铁路部门手中,我局无权对其进行改造使用,且该段铁路年久失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作为便道使用,需征得铁路部门同意并做好安全评估等一系列工作,故我局不建议将其作为附桥便道使用,仅作为历史遗留建筑原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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