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1-00106
  • 郑州市公安局
  • 人大建议
  • 2021-08-30
  • 2021-09-30
关于对加强物流电动快递三轮车错开高峰期出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第B22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坤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流电动快递三轮车错开高峰期出行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我市网络订餐平台行业发展迅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利群众生活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部分快递、外卖企业和“骑手”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交通安全。这些问题突出表现为:快递、外卖企业对配送时效的考核指标不科学;网点多、分布广;“骑手”从业人员复杂,使用的交通工具也多种多样,大部分从业人员仍然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配送;“骑手”为“争分夺秒”存在的闯红灯、逆行、上高架、非机动车行驶快车道等城区交通乱象。

郑州公安交警部门始终对此保持高度重视,将“快递、外卖骑手”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作为全年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严管不怠。

一是强化重点区域路面查处力度。

交警部门根据对全市交通流量和重点车辆行驶轨迹的分析研判,梳理排查出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如:医院、高校、写字楼商业区、高架桥等,一方面有的放矢的重点部署警力拦截查处。另一方面在金水路与紫荆山路口等多处试点路口率先启用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抓拍(人脸识别系统)。通过对违法人员面部抓拍进行信息采集,后台自动比对信息后发布至过街立柱中心屏幕上进行曝光,同时过街立柱也发出警示声提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自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路面交通情况变化显著。以紫荆山立交一层东西路口为例,平峰时期行人守法率由39.8%提高至51.6%,高峰期由30.9%提高至43.7%,越来越多的行人非机动车行至此处后会多留意信号指示,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遵章率也在不断提升。

二是强化教育处罚深度。

在对“骑手”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及教育工作中,交警部门采取“罚款”和“三教育一采集”的教处一体化综合管理模式。“罚款”即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行为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如“非机动车”逆行和闯红灯均罚款20元;“三教育一采集”即是:参与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和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通过“三教育一采集”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者接受处罚、学习交法、守法承诺、行为教育等教育和处罚融为一体,一方面加深交通违法者的印象,另一方面扩大教育示范作用。

三是强化多方惩戒联合管理力度。

由郑州市城区道路综合交通联席办公室牵头,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约谈我市网络订餐平台企业,交警部门从“快递、外卖骑手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事故频发,对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现场与企业签订道路安全承诺书,并要求外卖企业所属骑手均签订个人守法安全承诺书。

同时,交警部门定期通过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一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外卖骑手和所属企业,要求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今后,交警支队仍将继续加大对邮政外卖从业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通过长期持续严管和深入宣传文明交通理念逐步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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