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2-00078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人大建议
  • 2022-07-08
  • 2022-07-08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B(2022)066号 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钟水权代表:

您提出的“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我市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郑政办明电〔2021〕79号)(以下简称《五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郑办网〔2021〕85号)(以下简称《通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郑农小组办〔2021〕30号)(以下简称《集中整治方案》)、《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等指导性文件,截至目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已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4%。

一、对于您提出的“加大整治资金投入”建议的答复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保障,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完善政府、社会资本、农户多渠道投入机制。对新建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市县按比例分担建设资金,对农村户厕改造,市级财政在中央、省财政奖补基础上,按照户均1040元给予累计奖补。另外,我市结合实际,在《五年行动方案》中对“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做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地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各区县(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应用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提高风险容忍度。简化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手续、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

二、对于您提出的“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力度”建议的答复

《五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洁优美,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全覆盖。”近年来,我市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持续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水平。按照“五有”标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成立各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充实镇村保洁队伍,配备小型垃圾收集车辆和保洁工具,购置各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新改建一批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立了“户投放、村收集、统一转运、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目前全市农村地区共运行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46座,镇村保洁人员约1.4万人,占行政村总人数约4‰以上,配备各类垃圾桶约16.6万个,小型垃圾收集车7千余辆,大型垃圾转运车491台。二是不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覆盖范围,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目前我市已有新密市创建为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示范县,新郑市创建为河南省示范县,预计到2022年底,两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覆盖村庄比例在80%以上。其他县(市)也制定了年度推进目标,逐年提高覆盖水平,努力在2025年完成全覆盖。三是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统筹结合,坚持厕所革命和污水治理一体布局、一体打造,坚持户用厕所改造标准化、治污规范化、排放无害化,预计2022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3%,年新增无害化卫生厕所1.6万户。

三、对于您提出的“建立整治长效机制”建议的答复

《五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要求各地一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招募志愿者等方式,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探索将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建设运行管护;三是探索建立费用分担机制。探索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适当付费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推动建立生活垃圾污水服务费市场化机制。

四、对于您提出的“创新工作模式”建议的答复

一是大力推行县域城乡环卫一体化,不断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高城乡环卫工作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目前新郑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以县(市)为单位,新密市以4个镇、登封市以5个镇为试点,对城乡环卫工作实行了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引入专业保洁公司负责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转运环节。各县(市)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行经费大幅增加,其中新郑市引入龙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运行经费达1.1亿元;荥阳市引入傲蓝得、龙吉顺、土星环境、城发桑德等四家环卫公司,年运行经费达4641万元;巩义市引入傲蓝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运行经费达4679万元;中牟县引入美丽家园、万家物业、昌邑、新安洁等四家环卫公司,年运行经费达6500万元;二是引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设立区域性运营管理机制,同时以督查、考核为抓手,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治污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努力开创乡村振兴、“三农”工作新局面。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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