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1254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提案
  • 2017-06-28
  • 2017-10-26
  • 2017-07-03
关于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答复(编号:2017000458)

对市十三届委员会四次会议

第201700045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措施

我市强力推进大气治理,着眼深化、细化、常态化,持续不断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控制源头、动态监管、统筹治理上真抓实干,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一)燃煤污染治理方面。全市10家燃煤电厂26台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家13台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进行提标治理,每年实现减排大气污染物7.92万吨。中心城区开展集中供热改造,4家热源厂全部完成煤改气工程,供热能力达到2000万平方米;泰祥电厂、裕中电厂、荥阳国电等三大“引热入郑”工程先后建成投运,新增供热面积3000万平方米,柔性减少用煤476万吨。燃煤锅炉整治中,2016年拆除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9家47台,完成提标治理109家180台,停产治理74家119台。加快推进散煤治理,建成区64家散煤销售网点全部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建成区全覆盖,市政府投入9亿元,加快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和清洁能源替代煤工作,计划2017年10月底前,市区建成区以外区域及县城建成区全部实现无煤化;2018年年底前,完成县(市、区)的农村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实现全市域散煤“清零”。

(二)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加强全市2529个建筑工地的常态化监管,对违法建筑工地严管重罚,严格落实开工前“六个到位”、施工过程“六个100%”、施工现场“两个禁止”。市区3000余台渣土车在全省率先全部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实行渣土运输限时段、限路线、限车速,防止带泥上路和沿途抛洒。加强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加大吸尘和洒水频次,市区主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水平达到100%。实施道路扬尘“以克论净”考核标准,每10天对市区78个办事处排名一次,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明显改善。完成国省干线公路连接道路整治1399个,四环道路连接道路整治237个,环城高速以内国省干线公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达90%以上,四环道路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保洁。

(三)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按照国家要求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力度,市区黄标车基本绝迹;2016年完成老旧车淘汰82187辆,超出省定目标任务12.9倍。严格落实机动车“两检合一”制度,全面实施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规范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市区三环以内禁止使用国二标准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和联合执法,开展冒黑烟车辆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道路行驶超标车辆。2016年11月起,全市升级使用国五标准汽柴油,多部门联手严厉查处销售劣质油品行为。全市11座储油库、678座加油站和615辆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不断强化油气回收设施监管,确保正常使用。

(四)散源污染治理方面。秸秆禁烧常抓不懈,逐地块落实禁烧责任,严防死守,实现夏秋两季全市不着一把火。14320家餐饮服务场所加装油烟净化装置,基本实现全覆盖;退路进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烧烤摊1750个,取缔露天烧烤725处。组织开展“小散乱差”企业集中整治活动,分类整改各类小散乱差企业5356个。市区全面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共查处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15起,治安拘留34人,罚款81人,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238余件,对改善市区空气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面。修订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年启动预警应急响应13次,其中蓝色预警5次,黄色预警5次,橙色预警1次,红色预警2次,采取积极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新工作思路,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和程序》,对轻、中度污染加强预警,及时实施20多次管控,有效降低了不利气象条件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是: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122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6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189天以上,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退出后十位。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既要扎实做好燃煤、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扬尘和低空面源等末端治理,又要强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等源头治理,同时坚持以项目为抓手,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化、细化、常态化。

一是强化燃煤污染控制。加快淘汰小火电,燃煤机组实施错峰发电,确保全年削减煤炭消费总量300万吨,使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开展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率提高到80%以上,为取缔散煤奠定基础。各县(市)、上街区加快实现县城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市区建成区以外区域和县城建成区的燃煤替代工作。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拆改工作重点向各县(市)及其农村地区拓展。

二是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大气治理的需要,坚持末端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压缩过剩产能。加快围合区域工业企业外迁,郑州新力电力搬迁项目土建工程年内全部完工。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日产4500吨水泥企业建设成示范工程,碳素、电解铝、氧化铝等行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耐材行业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尽快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8月底前坚决取缔整改到位。对全市水泥、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组织继续实施冬季错峰生产,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污染程度。

三是加强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和污染治理,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继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冒黑烟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全面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报废。开展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生产、销售假劣油品专项行动,加大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管力度。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加大违规行驶行为的查处力度,禁止违规车辆进城。

四是推进扬尘治理精细化。继续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在严格落实6个100%同时,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全部安装远程视频和PM10监控设备。坚持实行一票停工制,将施工单位扬尘违法违规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治理,对违规使用黑渣土车的单位倒查责任进行追责。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全市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机械化清扫率尽快达到100%,严格实施城区道路“以克论净”考核。

五是加强低空面源污染防治。强化餐饮服务业监督管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并保持正常运行,坚决取缔违规露天烧烤。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加强城乡综合治理,全面禁止焚烧垃圾、树叶等影响大气环境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巩固全市禁放成果。

下一步工作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市将进一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谋划、标本兼治,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以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为路径,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我市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好环境保障。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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