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75/2019-00016
  •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 政务
  • 2019-06-13
  • 2019-06-13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025号提案的答复

张友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基本情况

按照郑州市机构改革部署,原郑州市数字城市办公室整体转隶组建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并于2019年1月26日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挂牌成立。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大数据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的计划编制、论证、建设、监管、验收、考核工作,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负责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等。

市大数据局作为一个新单位,坚持将服务作为宗旨和立身之本,不仅要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职责和理念,更要有服务人民、服务企业的义务和责任担当,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同时还要处理好数据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三种关系,要做政府数据的守护者、数字政府的打造者、智慧城市的建设者和数字经济的推动者。

二、郑州市数据资源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现状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郑州市实际,2015年我市起草制定出台了《郑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郑政令〔2015〕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5〕54号),规范和促进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了政府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能。

 三、郑州市政务数据归集现状

针对全市原有信息系统各自为政、平台分散、数据不能共享等问题,为加快全市系统平台整合,实施数据归集,促进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搭建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成了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资源数据库,横向已联通公安、工商、民政、人社、房管、国土、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重点高频政务数据职能部门,纵向已联通12个县(市、区)、4个开发区,累计归集数据量2.29亿条,已支撑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治税、全省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多个平台和体系建设。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在大数据发展应用不断拓展环境下,急需制定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个人隐私等领域的制度措施,规范大数据采集、存储、保护、使用、流通、交易等行为,推进大数据有序聚集、有效应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培育壮大大数据相关产业。加快推动大数据立法工作,解决大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应用中的障碍问题,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和分析应用。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根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地方立法计划》,按时完成《新型智慧城市促进条例》调研计划;积极发挥本地智库作用,编制数字经济、郑州市新型智慧城市、电子政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环保、智慧社区、电子政务等分项规划编制及实施;研究制定我市数据资源采集、存储、使用、开放、共享、交易等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

此答复意见若有不妥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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