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0-0075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提案
  • 2020-11-11
  • 2020-11-11
关于限产、停产不能搞“一刀切”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015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冯长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限产、停产不能搞‘一刀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防治“一刀切”

市环境攻坚办根据《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修订)》,依据生态环境部和河南省相关技术指南,按照民生优先、科学精准、绿色引领、差别管控的原则,制定了《郑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应用于2019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制定过程中对于涉及民生、绩效评级优、完成深度治理、采用环保原辅料的企业分类施策,严格落实“绿色调度”和差别化管控,不搞“一刀切”。我市纳入清单的企业共7774家,红色预警期间不管控1438家,占18.5%;橙色预警期间不管控3881家,占49.9%;黄色预警期间不管控5719家,占73.6%。2019-2020年秋冬季期间,积极争取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支持,重点对部分龙头核心配套企业、军工、外贸以及涉及民生的工业企业实施了橙色或红色豁免。探索并建立了正面清单监管制度,兼顾重污染应急生态效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济效益,把绩效好、治理优的企业树为标杆,给与豁免的激励政策,发挥好管控措施的倒逼作用,推动全市上下发展理念、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与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共赢。

2020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中,我们综合考虑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实际,突出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水平,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通知,并按照VOCs排放量和臭氧生成贡献大小将涉VOCs企业分为两类,对相应的工序实施不同的分级错时管理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的影响。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2020-2021年秋冬季我们将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分类施策,根据企业情况,将减排措施具体到生产工艺环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实行“一厂一策”,确保措施能落地、可操作。同时,我们将积极争取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支持,对未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内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原料)或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行业内其他企业,且经环保部门或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采取少限产或不限产措施

二、加强督查、调度,杜绝“一刀切”

先后下发关于严格禁止生态环境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的通知严格禁止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刀切”的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一关了之”“一停了之”等敷衍应对和层层加码、随意增加停限产工序、加严停限产比例的做法,加强督导督查,明确要求严格按照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严禁层层加码、随意加严管控措施,坚决不允许采取一律停工停产停业的简单做法;严禁对交办问题不调查、不研究、不顾实际情况,而采取“一停了之、不顾不问”的粗暴做法;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严格追责。

三、统筹疫情防控、污染防治、复工复产,不搞“一刀切”

自全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为统筹好疫情防控、污染防治、复工复产,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复工复产的通知》、《关于做好生态环境执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和《关于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从简化验收程序、优化监管方式、畅通运输通道、科学精准调度、做好服务保障等方面对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明确。坚决保护企业公平公正平等的参与市场竞争,摒除对企业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行为,严格禁止实施简单停工停产等“一刀切”行为和“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做法。

四、加强引导,搞好服务

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全系统持续开展作风服务“双提升”活动,增强“四个服务”意识,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关心、支持、服务企业发展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服务意识强不强底线意识牢不牢作风纪律硬不硬作为衡量活动开展成效的首要标准为企业量身定做符合企业实际、切实可行的服务项目,使企业做到大气污染治理和生产建设两不误。在全市深入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专家团队与企业结成帮服对子、把脉问诊,深入了解企业面临的污染治理难题,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为企业转型升级、超低排放改造提供了科技支持和决策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施精细化与差别化管控,实现绿色调度避免一刀切

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更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在您的支持和参与下,我市的环境质量将得到更大的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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